《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印发

国家发改委网站2016年06月03日14:21分类:政策法规

核心提示: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等18部门(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001号)。

关于印发《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发改财金〔2016〕1001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4〕8号)等有关要求,加快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促进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诚信守信、合法经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等18部门(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001号)。

附件:《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 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 金〔2016〕1001号).pdf

发改财金〔2016〕1001号《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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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安书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