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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发布

西安日报2017年06月27日09:19分类:地方动态

核心提示: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进出口单位严格执行“一书一签”(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要求,并完善事故调查处理机制,依法严肃追究事故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及时将列入“黑名单”的事故责任单位在相关网站和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定期在媒体曝光。

记者近日从陕西省西安市政府获悉,西安市发布《西安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有效防范和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西安市将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重点摸排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以及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物流园区、港口、码头、港务区、保税区、机场和城镇燃气的使用等各环节、各领域的安全风险。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4)标准,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排查。根据其危险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在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绘制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等级分布电子地图,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数据库。

同时,部署开展化工园区(含化工相对集中区)和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功能区区域定量风险评估,并全面启动实施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程,合理确定分批关闭、转产和搬迁企业名单。

在安全准入方面,建立完善涉及公众利益、影响公共安全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建设项目公众参与机制。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立项阶段,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实施规划、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消防、环境保护、卫生、安全监管、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联合审批。鼓励各区县、开发区根据实际制定本辖区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新的化工建设项目必须进入产业集中区或化工园区,逐步推动现有化工企业进区入园。

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进出口单位严格执行“一书一签”(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要求,并完善事故调查处理机制,建立事故暴露问题整改督办制度,事故结案后一年内,负责事故调查的区县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及时组织开展整改情况评估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开,依法严肃追究事故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及时将列入“黑名单”的事故责任单位在相关网站和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定期在媒体曝光。充分利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一步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责任编辑:郭兴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