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华信用 > 信用聚焦 > 地方动态 > 广东深圳首次出台办法 管理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

广东深圳首次出台办法 管理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

南方都市报2017年07月04日10:35分类:地方动态

核心提示:广东省深圳市首次出台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管理分失信惩戒和优质奖励两方面,填补深圳在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领域的制度空白

广东省深圳市首次出台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管理分失信惩戒和优质奖励两方面,填补深圳在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领域的制度空白。

深圳财委出台《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首次在供应商诚信管理中涵盖了失信惩戒和优质奖励两方面内容,明确财政部门将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认定、记录和依法惩戒,以及对优质服务合同供应商进行记录和奖励。办法的出台将填补深圳在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领域的制度空白。

[责任编辑:郭兴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