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全民法治意识的提高,法院的案件数量逐渐增多,执行难问题也日渐突出。山西省高院为解决“执行难”,实施了一系列行而有效的举措。7月27日,山西省高院相关负责人就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重要意义、取得的成效以及下一步工作措施作出说明。
目前,由山西省委政法委牵头,建立了“基本解决执行难”联席会议制度,提出加快构建失信被执行人跨部门、跨网络,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让失信行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力争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2017年5月25日,山西省委政法委召开全省“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会,再次明确要求全省各级党委政府、37个省直政府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山西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各自的工作任务,扎实落实,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一盘棋的格局初步形成。
2016年5月,山西省高院组织开展了全省法院执行大会战,以涉民生案件、涉金融案件、涉特殊主体案件和一年以上执行积案等重点领域为突破口,全省共执结涉民生案件5313件,金额54.2亿余元;执结涉金融债权案件3547件,金额31.3亿元;清理一年以上未结执行案件4177件,金额22.3亿元。司法拘留规避抗拒执行2648人,判决拒执罪66人,采取强制措施后当场履行结案756案,集中执结了一批执行老案、难案,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目前,山西省135家法院全部安装使用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节点管理系统,实现了网上办案,37个办案节点全部公开。山西省内176家地方性银行纳入了网络查控系统,全部实现了查询功能,部分实现了冻结扣划功能。截至2017年6月30日,总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8万余人,并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及时推送到“信用山西”联合惩戒平台,实现了在山西省范围内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
山西省高院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深化“三联”,形成“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社会综合治理的大格局;要做好执行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改革和创新,探索符合山西省实际的执行新模式。同时,山西省高院将进一步加强对全省法院执行工作的指导管理,保障执行落到实处。(记者魏巍 实习记者黄伯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