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对房地产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国家住建部网站2017年08月04日21:00分类:政策法规

核心提示: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要求,着眼于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促进房地产领域相关主体依法诚信经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多多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对房地产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发改财金[2017]12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机构: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要求,着眼于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促进房地产领域相关主体依法诚信经营,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编办、中央文明办、中央网信办、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资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公务员局、民航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铁路总公司联合签署了《关于对房地产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关于对房地产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组织部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宣传部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公务员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

中华全国总工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中国铁路总公司

2017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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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安书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