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推进涉金融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首批涉金融黑名单公布

人民日报2017年08月18日17:15分类:中央动态

核心提示:18日,国家发改委举行例行发布会,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在会上表示,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大背景下,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确定涉金融黑名单的数据来源和标准。目前,首批涉金融黑名单已经筛选完成,已在“信用中国”网站上予以公布。已公布的首批涉金融黑名单合计约300个严重失信市场主体,其中仅涉嫌恶意逃废债的严重失信债务人合计涉案金额就达62亿元。

18日,国家发改委举行例行发布会,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在会上表示,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大背景下,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确定涉金融黑名单的数据来源和标准。目前,首批涉金融黑名单已经筛选完成,已在“信用中国”网站上予以公布。已公布的首批涉金融黑名单合计约300个严重失信市场主体,其中仅涉嫌恶意逃废债的严重失信债务人合计涉案金额就达62亿元。

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大背景下,加快推进涉金融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对于净化金融生态环境尤显重要,规范金融秩序具有重要意义。孟玮介绍,国家发改委会同人民银行等部门先后印发《关于加强涉金融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对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建立了涉金融领域的失信“黑名单”制度和联合惩戒机制。

“此次公布的首批黑名单,数据均是以司法判决为依据。”孟玮说,严重失信债务人名单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也就是俗称的“老赖”,通过设定“债权人为银行”和“大于一定金额”两个条件,筛查得出严重失信债务人名单。非法集资名单来源于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供的非法集资案件数据,包括涉及非法集资的企业和自然人两类;其他严重违法名单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涉金融刑事犯罪审判数据。

孟玮表示,后续我们将加快涉金融黑名单长效机制建设,定期发布涉金融失信人名单相关信息并会同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同时,我们也将深入开展涉金融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向有关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推送涉金融失信人信息,共同开展失信行为治理和失信风险防范工作,并将地方政府在涉金融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工作中的情况纳入城市信用监测指标,进一步促进金融活动参与者守法守信,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记者陈孟 王子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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