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征信手段为依托 破解农业生产主体融资难问题的实践与思考

《金融世界》杂志2017年09月22日08:34分类:信用研究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现代农业发展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要抓手和有效载体。作为国家24个农村改革试验区之一、黑龙江省“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金融改革试点县的克山县积极探索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方式、方法,通过信用评级手段,深度整合金融资源服务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有效带动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推动农业提质增效,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效果显著。

一、主要做法

(一)从发展全局审视新型农业生产主体融资难问题,着手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克山县位于黑龙江省西部,是全国重点商品粮基地县、大豆出口基地县、马铃薯基地县之一和国家级生态示范区。2011年以来,克山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生产主体发展迅速,已成为农业生产经营的主体。但由于资产结构复杂、内部管理松散等原因,导致新型农业生产主体难以获得金融支持。2012年,克山县提出了“以筹建信用信息中心为手段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现金融机构和政府相关部门信息共享、以信用评级(分)为依托加大金融支持农业生产主体力度”的工作思路,建立一个具有县域特色、功能齐全、覆盖广泛、主要服务于现代农业生产主体的县级信用信息中心,并落实了相关责任:县政府实施行政支持,加大经费投入,主导县域信用体系建设,确定45家成员单位建设信用信息中心;人民银行给予征信技术支持,并运用再贷款等手段,引导金融机构在信贷准入门槛、贷款额度、利率、期限、担保方式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各家金融机构积极利用信用中心数据,建立信用评级(分)机制,落实金融优惠政策,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村生产经营主体积极配合开展信用信息采集和信用评级(分)工作,强化信用意识,有效利用金融资源发展壮大。

(二)全方位推进信用信息中心建设,打造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金融支持平台

1、开发信息管理系统,全面纳入农村经济主体经营信息。依托人民银行全国联网运行的个人和企业征信系统,开发了用于金融机构与政府相关部门互联的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即包含农村经济组织基本信息、银行信息,又包括非银行信息的信用信息,利用计算机把采集的农村经济组织和农户信息,按照银行类信息和非银行类信息进行定量和定性的信用分析,并首次将机构信用代码作为标识码可直接查询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信用基本信息及评级结果。2016年,开发了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模块,实现了从农户到合作社,从生产加工企业再到服务业的三大产业的全覆盖,使系统使用功能更具科学性、实用性。

2、设计信息网络构架,实现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设计了信用信息互联互通的网络构架,以VPDN的形式建立了单独的局域网络,为每个入网成员单位配备了独立的IP地址,使公用网络上的用户无法对数据资源进行访问。同时,要求金融机构、政府相关部门等各成员单位的征信及时、完整、准确地纳入信息信息中心数据库,形成统一的信息采集、更新、查询和发布平台,实现信用信息在县域成员单位之间的信息共享。2016年,又将中小企业局、工商联、环保局等3家单位纳入到成员单位中,成员单位达到了48家。

3、成立信息中心,推动信用数据整合共享。2013年3月,克山县政府全额出资成立了克山县信用信息中心,该中心隶属县政府,委托人民银行代为管理,主要负责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日常管理、信用信息数据库的运行维护等工作。信用信息中心的成立实现了对农村经济组织和农户银行信息与非银行信用信息的有效融合,为金融机构、政府相关部门全面掌握全县农户、农村经济组织的信用情况提供决策支撑。2016年末,已采集了6.4万户农户(剔除60周岁以上1.1万户和长期外出务工2.3万户农户,采集率达100%)和618家农业合作社的信用信息,(采集率达90.6%)。

4、实施信用管理,对入库主体划分信用等级。信用信息中心通过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利用计算机对农村经济组织和农户信息,按照银行类信息和非银行类信息进行定量和定性的信用分析,自动评分后进行自动划分相应的信用等级,为银行机构资产评估、信用等级评价、授信额度评定提供参考“三联评”,形成统一的信息采集、更新、查询和发布平台,构建了“农村经济组织+征信+贷款”的信贷模式,不但为金融助力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提供了有力支持,优化了县域金融生态环境,农民诚信意识也明显提升,还为当地政府科学决策、提高社会综合治理水平提供了帮助。

5、将信用评价结果与政府补贴、农村配套服务等相关优惠政策相结合,拓宽信用评价成果应用领域。克山县政府将信用评定结果作为财政支农资金安排、政府补贴、农村配套服务等相关优惠政策。一是对信用良好的养殖合作社给予50%—100%的贷款贴息;二是人民银行积极推动金融机构制定包括信用贷款发放、利率优惠及金融创新等方面的支农惠农措施,拿出支农再贷款(持贫再贷款)定向支持A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信用农户发展;三是当地金融机构对信用好的农村生产经营主体在贷款额度、利率、期限以及抵押担保方式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对信用评定高的用户优先贷款,并可适当下浮利率,同时要求在2日内办理完毕。

(三)信用惠农作用显现,实现信用体系建设新成效

1、农村金融创新取得新突破。根据可靠的信用评价结果,金融机构加快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创新开办了“金种子”信用贷款、“借贷安心”小额贷款保险等金融产品,推广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土地预期收益权贷款、农副产品订单、仓单等质押担保融资业务,推出“农村专业合作社+征信+贷款”、“银行+农村专业合作社+融资担保公司+保险+核心企业”等信贷模式,使信贷投放与农业产业化契合度的不断提升,增强“三农”对信贷资金的吸纳能力,金融参与现代农业的程度不断扩大。2016年,向197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放信贷资金6.96亿元。同时,涉农金融机构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用评级结果和入户社员的评级结果进行集合,实行信用互助、风险共担、联合增信,扩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授信额度,适应农民合作社规模化生产对资金的需求。目前,3A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整体授信额度由合作社的200万元加上入社社员的300万元,达到了500万元。

2、精准扶贫工作取得新进展。把信用体系建设与当地政府重点工作有效结合,充分发挥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作用,以信用评价带动精准扶贫工作的有效开展。一是金融机构开展集中授信活动,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下、期限3年以内的小额贷款。二是扶贫再贷款投放与信用评价结果相结合,引导金融机构向信用评价好,信用等级达到A级上的扶贫户及带领扶贫户脱贫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投放扶贫再贷款,降低信贷风险。2016年,发放扶贫再贷款2.6亿元,专项用于法人金融机构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带动贫困户脱贫的企业、农民合作社。三是加强了扶贫再贷款信贷主体授信信息的录入工作,保证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录入数据库,以更准确信用等级评价推动扶贫工作的顺利开展。

3、信用评价结果取得新应用。坚持“建用并举、重在应用”的原则,以信用评价结果全面推动社会化应用。一是金融机构在信贷投放中结合评价结果对信贷主体进行有效评估,降低信贷风险,增加信贷投放。2016年末,金融机构当年累计投放涉农贷款达18亿元。二是将信用评级作为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等级评定的参考依据之一,如合作社评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和规范社,发现信用信息中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直接取消合作社评级资格。三是县委、县政府在2016年五一劳动节评选先进劳动模范过程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对49名在信用评定结果不达A级上的农户和涉农企业取消参评资格。

4、农村一二三产业有新融合。金融的信贷投入有效的促进了新型农业生产主体的发展壮大,不仅有效提高了农业规模化经营程度,而且加速了一二三产业融合效果,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大幅提升。仁发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与荷兰阿里曼特公司联合组建哈克仁发公司,利用克山县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致力于打造马铃薯繁育、加工、种植以及销售于一体的全产业链发展模式。目前,该项目已正式启动。2016年末,全县有8家合作社开展农产品深加工,建设绿色生产基地21.4万亩,有机绿色标识达14个。

二、当前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面临的困难

(一)信用信息数据更新面临困难。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生产主体的基础性信息数据经常发生变化,如合作社耕种的土地面积会由农民入、退社而发生一定的变化,给信息数据更新增加了困难。

(二)农村信息系统遭遇政策和费用制约。信用信息中心的运行对政策依赖性较强,特别是成员单位的数据更新需要政府进行推动,如果政策不连续,信息系统的持续发展可能成为问题,特别是农村生产经营主体的信用信息除了从涉农金融机构和政府相关部门采集外,更多的是依靠村干部等征集人员主动上门逐户采集和更新,急需建立稳定的长效机制。二是系统的维护、升级成本负担问题。

三、政策建议

(一)理顺各项利益关系,提高农村信用信息基础数据的应用成效。对采集的农村经济主体信用信息进行规范、统一,出台统一的相关的农村信用主体户、评定标准,对合作经济组织、信用村( 镇) 评定工作进行统一规范,将评定结果纳入农村信用信息数据库采集范围,实现在各金融机构间的信息共享。

(二)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保证信用信息的正常运行。发挥地方政府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主导作用,保证信用信息中心的经费,并定期对系统进行维护、升级。同时,加快对农业生产主体信息的采集,确保准确、及时更新相关信息数据。并与财政、医保、农经总站等成员单位沟通,采取技术手段将其相关系统数据导入信用信息平台,确保中心数据质量。

(三)加强农村信用文化建设,增强农村经济主体参与建设的积极性。各级人民银行要联合地方党政部门、涉农金融机构等各方力量,采用“文化广场”、“信用知识赶大集”、“征信知识入我家”等符合农村特点的宣传方式和载体,大力开展农村信用文化建设,激发群众关注征信的热情,有效地提高农民的信用意识,营造了良好的诚信氛围。积极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在农民就业、创业培训服务体系中增加信用及金融知识培训,在基层乡镇、村综合文化服务体系添加诚信宣传和教育内容,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氛围。(作者杜宏林/系中国人民银行克山县支行行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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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安书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