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部门联合发文:网络订餐须有实体店和许可证

中国网财经2017年09月30日16:57分类:中央动态

据国家食药监总局网站消息,9月28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14部门发布《关于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餐饮业从落实主体责任、提升监管水平、开展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等多个方面做出了要求,包括明确网络餐饮必须有实体店和许可证,以及在繁华商业区、A级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明厨亮灶”全覆盖等。此外,在监管层面,将加大无证餐饮和户外餐饮摊点的整治力度。

《意见》中强调,对于网络订餐,要确保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具有实体店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保证公示菜品和信息真实、加工菜品规范安全、食品容器和餐具清洁无毒、配送过程食物不被污染、消费者投诉及时处理。加强网络餐饮服务监督检查和网上监测,严厉查处处违法违规行为。

《意见》明确,要加大无订证餐饮和户外餐饮摊点整治力度。严厉查处处使用来源不明食品原料病死或者死因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加工制作食品,以及消费欺诈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掺杂使假、非法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购买使用“地沟油”等违法行为。建立联动联查、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形成严惩重处的高压态势。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意见》还明确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主要是部署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行动、量化分级提档升级行动、“明厨亮灶”质量提升行动和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创建行动等五项提升行动。其中,将以繁华商业街区、A级旅游景区等为重点区域,以学校(含幼儿园)食堂、大型和连锁餐饮企业、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为重点单位,提升“明厨亮灶”覆盖面。

对餐饮服务提供者全部实行量化分级评定。80%的大型餐饮企业、学校(含幼儿园)食堂的量化等级达到良好以上。进一步完善餐饮服务量化分级公示制度。将餐饮食品安全量化等级纳入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等评定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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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