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政协委员:应构建“大诚信”体系

深圳新闻网2017年10月16日17:35分类:信用观点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深圳能做什么?10月15日,深圳市政协委员议事厅就此展开讨论。在场的政协委员和嘉宾们认为,在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中,深圳应全面推进包括政务、商务、社会诚信在内的“大诚信”体系建设。

市政协委员封昌红认为,对于鼓励创新的深圳而言,践行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让原创拥有保驾护航的力量,能促进深圳创造更新的科技成果。“广州有知识产权法院,我想呼吁深圳的知识产权法庭能不能升格为知识产权法院,这样保障力度更大。”

现场嘉宾、深圳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曾月英提出,国际化大都市拥有较好的营商环境,其共同点在于有法治护航作为基础,而深圳也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但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还应在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方面加大力度。

市政协委员方小恒提出,深圳应充分利用特区立法权,尽可能为企业降税减负,以便对新创客、新的创业者产生吸引力。市政协委员尹申明则建议,在诚信建设方面,深圳应全面推进包括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等在内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深圳市“大诚信”体系,为创建国际化创新型城市提供有力支撑。同时,加快推进“大诚信”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建立起全覆盖的社会信用信息记录,完善以奖惩制度为重点的社会信用体系运行机制,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记者胡琼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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