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深圳将建“失信联合惩戒清单”

广州日报2017年10月24日10:03分类:地方动态

记者23日获悉,《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本月起已正式施行,深圳市法制办对有关热点问题进行了详细政策解读。据悉,深圳将建“失信联合惩戒清单”,“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水电煤气交通等

欠费单信息暂不采集

据深圳市法制办介绍,狭义的公共信用信息,是指国家机关、群团组织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履职过程中产生或者采集的并经法定形式确认的信用信息;广义的公共信用信息,包括国家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用事业服务企业产生或者获取的所有信用信息。

《管理办法》采用相对狭义的概念,水、电、煤气、电信、交通、银行等公用事业服务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掌握的客户欠费或者未按时缴费信息,在未经司法程序确认前不宜作为公共信用信息的当然来源。

个人基因、指纹、血型、

疾病等信息禁止采集

如何在采集信息时保护个人隐私?对此,市法制办表示,在采集个人信息时,将注重充分保护个人隐私。《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采集信息不得包括个人的宗教信仰、基因、指纹、血型、疾病和病史信息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收集的其他个人信息。

信用目录不得包括个人的收入、存款、有价证券、商业保险、不动产信息和纳税数额信息。但是,明确告知信息主体提供该信息可能产生不利后果,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归集的除外。充分保护个人隐私不被侵犯。

公共信用信息

可直接查询和授权查询

按照《管理办法》,公共信用信息分为直接查询信息和授权查询信息。而这些归集到的公共信用信息将主要在政府行政管理、商事主体监管、联合失信惩戒、社会公众查询、信息产品开发应用等领域应用。

同时,深圳将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管理办法》突出体现深圳特点和适应实际需要,将安全生产、违法建筑、深圳标准、知识产权、商事登记、市场秩序等领域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并从行政性约束、市场性约束、行业性约束、社会性约束四个方面对严重失信行为依法落实联合惩戒措施,同时要求各部门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清单,使得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公共信用信息

包括哪些?

1.基本信息:自然人主要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就业状况、资质资格及与身份有关的其他信息;法人和其他组织主要包括登记许可、资质资格及与身份有关的其他信息;

2.监管信息: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处分、行政强制、欠缴税款、欠缴公积金、欠缴社会保险费、劳动监察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监管信息;

3.涉诉涉裁信息:包括发生法律效力的司法判决、裁定、决定,劳动争议仲裁裁决;

4.其他信息:包括依法保留的中央和各省市评比、达标、表彰等奖励信息,信用承诺情况,补缴税款、公积金、社会保险费等信用修复信息,以及反映信息主体信用状况的其他信息。(记者刘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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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