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信息中心与中央结算公司实现信用信息共享

国家信息中心公众号2017年10月31日17:29分类:中央动态

10月31日,国家信息中心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在京签署《信用信息共享合作备忘录》。此次签署合作备忘录既是双方共同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双方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共用,推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在债券领域和产业基金领域落地见效的重要抓手。国家发改委财金司副司长陈洪宛、国家信息中心副主任周民,中央结算公司董事长水汝庆、总经理陈刚明、监事长白伟群等相关领导出席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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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信用信息共享合作备忘录》,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将向中央结算公司共享并定期更新可向社会公开的公共信用信息,中央结算公司将向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反馈信息应用情况及奖惩成效,并共享掌握的失信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相关信息。

为加快构建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信用信息共享大格局,近年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不断加大信用信息共享力度,深化数据加工及信息应用。截至目前,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已联通42个部门、31个省区市和新疆建设兵团以及50家市场机构,归集信息量已突破百亿条。

作为我国金融市场的核心基础设施,中央结算公司近年来在国家发改委的指导下,积极参与推进企业债券、产业基金等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2016年,中央结算公司开发建设了企业债券信用档案信息系统,收录了3500多支企业债券、约4000家市场机构的信用信息数据;开展了2015年度、2016年度企业债券主承销商信用评价工作,对80多家主承销商的业务进行了全面信用评价;2017年,开发并建成了全国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信用信息登记系统,收录了全国1000多支产业基金的信用信息,并积极推进与“信用中国”网站的合作对接工作。这为企业债券市场和产业基金领域的诚信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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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