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明年将实现跨区域信用信息共享

昆明日报2017年11月07日15:23分类:地方动态

日前,云南省政府官网发布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用好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提出,2018年6月底前,建立与长江上游和周边省份的信用联盟,实现跨区域的信用信息共享和信用评价结果互认。

2016年底,云南省实现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一网三平台”省、州市、县三级全覆盖。为加快构建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用好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通知》提出,按照“网上全公开、网下无交易,全省统一规范、全省共享共用”原则,自今年11月10日起,对纳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管理、进入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项目,全面推行全过程电子化交易。此外,今年底前,还将制定出台分类统一的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细则、流程、招标(采购)文件范本、电子评标评审办法等配套制度,建立全省分类统一的电子交易制度体系。同时,依托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行政监督平台,实现各部门之间横向互联和省、州市、县三级纵向贯通,对项目登记,公告发布,开标评标或评审、竞价,成交公示,交易结果确认,投诉举报,交易履约等交易全过程监控。

值得关注的是,云南省要求,依法应公开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应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时向社会公开。公开范围包括: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等。

让失信者“一处受罚,处处受限”。在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建设方面,云南省将制定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推行信用承诺制度,建立信用信息收集、整合和应用机制,加快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法院、检察院、工商、税务等部门市场主体信息的互联共享,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公开发布制度,营造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记者李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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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