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信用修复”让环保黑名单更有效

湖北日报2017年11月20日09:05分类:地方动态

贵州省环保厅近日发布公告,决定对4家纳入环境信用黑名单管理的企业进行信用修复,将其黑名单管理期限缩短为半年。公告显示,这4家企业经企业所在地环保部门核实其环境违法行为已经整改完成,并向环保厅做出了信用修复承诺,符合相关信用修复条件和程序,环保厅受理、核实后,依规进行了公示。

信用修复本是金融术语。它不是删除或掩蔽一个组织的失信记录,而是按照相关程序,证明失信人已经改正失信行为、获得失信行为侵害对象的谅解、并且承诺不再从事类似失信行为。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高度来看,企业信用的修复机制将使失信企业在受到严厉惩罚的基础上,还可以获得一个新生的机会。

贵州省环保部门将信用修复用之于环保黑名单管理,并且按照实施联合惩戒后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规定期限内积极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经本单位或个人申请并经将其纳入黑名单管理的环保行政机关批准,可缩短其纳入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的有效期限,恢复其信用的办法,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予以信用修复,应该说是个微创新,它不仅赋予环保黑名单管理新内涵,而且会使管理更有成效。

推出环保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让失信企业寸步难行等,这些举措尽管很有效,但终究只是手段而非目的。管理之道重在解决问题,不是一“黑”了之,也不是把违法违规和违反职业道德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一棍子打死。否则,既不利解决问题,也可能会产生破罐子破摔、死猪不怕开水烫等抵触情绪,使问题扩大化。只要能积极行动起来,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并承诺今后不再从事类似失信行为,还有改过自新的机会。及时进行信用修复,该取消的取消,该缩短的缩短,这才是科学合理的做法。

经过了被黑名单管理、联合惩戒、信用修复等一系列惩戒措施后,有利于当事企业倍加珍惜失而复得的信用,为生态文明建设和国计民生大业做出应有贡献。这既是改革发展所系,也正是环保黑名单管理所应达到的目的和效果。(记者张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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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