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对事业单位实行信用等级评价

中国江苏网2017年11月23日14:58分类:地方动态

昨悉,近日无锡市编办联合市信用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11个部门印发了《无锡市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办法(试行)》(下文简称《办法》),对全市事业单位实行信用等级评价,促进和引导事业单位更好地提供公益服务。

事业单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随着社会事业需求的多元化,一些事业单位在不同程度上存在公益服务效率不高、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服务需求还存在差距。甚至极少数事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还存在一些失信行为,破坏了事业单位自身的形象,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因此,亟需通过开展信用等级评价,推进事业单位诚信体系建设,规范事业单位服务行为,提升公益服务水平。

“公益服务质量水平偏离公益目标的扣3分;被投诉、举报并查实存在问题的扣2分;违反收费管理规定的扣2分;存在不良信贷记录的扣3-6分……”根据《办法》,事业单位社会信用评价实行百分制量化评分,分为A、B、C、D四个等级,评价指标主要包括事业单位履行职责、提供公益服务的情况和事业单位依法规范管理的情况等内容。在常规评价指标外还有“一票否决”的情况,例如,上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D级的,本年度不能评为A 级,公众满意度低,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直接评为D级。信用等级评价每年进行一次,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可不是走过场,配有实打实的激励和惩戒措施。《办法》中明确,对信用等级评为A级的事业单位,在安排专项资金、拨付有关补贴资金以及金融服务等方面,按规定加大扶持力度;在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主导的建设项目、设备、公共工程项目等招投标活动,按规定予以支持。而信用等级评为D级的事业单位,将列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取消单位及其领导成员当期评优评先资格;暂停直接委托购买服务项目和财政资金扶持。(惠晓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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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