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联”起步 巨头数据共享待解

北京商报2017年11月27日16:31分类:行业市场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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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6月就传言筹建的“信联”终于落下实锤。记者从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相关负责人处核实到,互金协会发起设立“信联”获常务理事会通过。在分析人士看来,“信联” 筹建迈出了关键一步,“信联” 的成立将有利于解决“多头借贷”等问题,不过,如何让互联网金融巨头共享数据是“信联”接下来要解决的问题。

互金协会牵头筹建

记者从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相关负责人处获悉,在11月24日召开的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第一届常务理事会2017年第四次会议上,审议并通过了互金协会参与发起设立个人征信机构的事项,完成了程序上的重要一环。据悉,互金协会与8家个人征信业务机构共同发起成立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注册资本为10亿元。在股权结构上,互金协会既是行业代表也是发起单位,其股权认缴比例为36%,五年内投资额不超过3.6亿元。

事实上,成立“信联”一事,已传近半年时间。今年6月,记者已从知情人士处获悉,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即“信联”主要由互金协会牵头在做,该联合机构将效仿第三方支付“共建、共有、共享”原则的“网联”模式,在传统金融之外,实现对互联网金融和小微金融个人征信的全面覆盖。当时有消息称,参建机构名单中,除了首批个人征信牌照的8家试点机构外,还有百度、网易、360、小米、滴滴、宜信等行业相关机构。消息并称,多家机构已签署投资意向书,机构筹建已进入实质阶段。但随后便没有下文。

继6月市场传出“信联”筹建已进入实质阶段后,近日又有消息称,“信联”今年底就要正式批准筹建,由互联网金融协会牵头,首批个人征信牌照试点的8家机构分持一定比例股份。在分析人士看来,此次互金协会发起设立“信联”获常理会通过,意味着“信联” 筹建迈出了关键一步。

利于化解多头借贷问题

据介绍,“信联”产生于个人征信牌照难产之际。

2014年,央行发布了《征信机构管理办法》,放开了对个人征信机构设立的准入。2015年1月,央行曾让8家市场机构做好个人征信业务的准备工作,不过之后由于央行不满意这些机构在准备期中的表现,加之担心单一股东背景的征信机构可能对消费者权益做出不利的影响,个人征信牌照迟迟未能下发。在个人征信牌照下发遇阻之时,企业有另想办法。

在分析人士看来,成立“信联”不仅是企业的诉求,同时也是市场需要。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薛洪言表示,从市场角度来看,对于多元化的征信机构有着强烈的需求,与央行个人征信系统相比,“信联”在数据源和数据结构上会有比较明显的差异,在人群覆盖上可以更多元化,能够很好地填补市场空白。

据悉,“信联”最主要服务对象为从事互联网金融个人借贷业务的机构,它们也是信用信息的主要提供者,此外还包括银行等从事放贷业务的传统金融机构、公检法与金融监管等相关部门、个人信息主体、从事征信和反欺诈服务的第三方符合资质要求的机构等。有分析人士表示,“信联”有利于对当前现金贷引发乱象的整顿和规范,打击“多头借贷”等乱象。

近年来,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在经营过程中积累了大量信用信息。但由于征信体系不完善,过度多头借贷、诈骗借贷等乱象屡见不鲜。以现金贷行业为例,中智诚数据显示,目前现金贷申请者共债比例超过80%。

巨头数据共享仍待解

对于信联的功能和定位,分析人士认为,如果征信机构也从事放贷,其他信贷机构不可能把客户数据进行分享,这有明显的利益冲突,所以要求“信联”是独立第三方。

零壹财经分析师孙爽认为,从“信联”的使命看,如果“信联”由互金协会牵头一说成立,“信联”只协商制定征信业的数据报送标准,不参与征信业务,或许也是一种可选道路。

苏宁金融研究院特约研究员何广锋表示,信联应该跟银联、网联一样,重要在于构建互联互通的基础设施,就征信而言,无外乎在于让各家的征信数据能够统一进入信联数据库,构成征信的基础数据库,并且让这些数据标准化,可以进行商业化的输出。信联服务于所有的征信机构,尤其利好于一些小的征信服务机构,可以使他们更公平地获得更多的数据。

在谈及央行征信中心和信联的差异是,何广峰表示,央行征信中心应该是一个基于银行数据的征信系统。信联数据范围更广,包含各位数据信息,是央行数据中心的更有效补充。

不过,信联的后续筹建也存在待解的问题。何广峰认为,信联虽然也是基础设施,但需要建立一套利益机制,让大的数据平台,如阿里腾讯对外输出自己的数据,让大家都能公平的使用,这就需要信联在商业化上有所侧重,应该能让输出数据的企业能获得数据开放的收益。中国大学国际货币所研究员李虹含也指出,信联要注意隐私保护与数据共享的边界,公民应当具有隐私权,信息共享需要有边界。

相关链接:个人征信牌照难产

在市场传出“信联”成立之前,个人征信牌照仍然“难产”,其中央行此前试点的8家征信机构是否具有独立性是监管考量的关键因素。而成立一个由多家征信机构和关联公司参股的“信联”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独立性的问题。

对于个人征信牌照迟迟不得下发,有分析人士表示,机构背景是否符合独立第三方所引的争议较多。如阿里、腾讯等互联网金融机构有比较完整的生态链条,涉及众多业务条线,但开展业务要客观中立,不能受信息提供者和信息使用者等其他主体的支配,征信产品和服务的使用不能与征信机构股东或出资人的其他业务相捆绑。

央行征信局局长万存知在谈到8家征信试点机构存在问题时也指出,每一家都想追求依托互联网形成自己的业务闭环,这样在客观上就分割了市场的信息链,而且每一家的信息覆盖范围都受到限制,因为信息不广、不全面,这样带来产品的有效性不足,不利于信息共享。

而成立“信联”则可以满足征信机构独立性的要求。薛洪言表示,目前,关于第三方征信,市场逐渐有了共识,就是要有中立性,在此背景下,多家机构共同发起成立股权分散的第三方征信公司,更符合监管要求和市场期待,也更利于以后业务的开展。

事实上,监管层曾提出过成立“信联”的想法。“由第三方机构牵头,很多有共同意向的机构联合起来,共同申办个人征信公司是可行的”。 万存知曾如是表态。

万存知在近日出席 “Fintech时代的消费融创新发展峰会”时再次表示,征信需要将信用信息集中起来,集中度越高越全面。当信息技术发达时,信息共享平台就不能多,否则没法共享,征信平台要少而精、少而强。

虽然牌照迟迟未下发,但首批 8 家获准开展业务的机构准备工作仍正常进行。对于央行的表态,征信机构都表现的谨小慎微。一位征信机构人士表示,个人征信牌照现在还没有结果,不过每月还是照常向监管层报告。

除了征信机构的独立性问题之外,个人信息的保护也是监管担忧的问题。何广峰认为,在目前,我国尚未出台正式的个人隐私保护法,现行法律法规在信用信息采集范围和使用范围上也缺乏明确的规定。鉴于个人隐私的重要性,宜先立规矩后发牌照。

此外,我国征信市场采取什么样的模式、央行征信中心应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等问题也悬而未决。在广大消费者眼中,央行征信中心 " 垄断 " 着全国商业银行提供的个人信用信息使用权。(记者刘双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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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思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