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标的价值:防止银行依托自身信用规避资本监管

21世纪经济报道2017年12月13日15:58分类:信用研究

今天的语境下,“非标”似乎就是“洪水猛兽”,但它的风险究竟是什么,这个认识和判断,决定了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来限制“非标”无序扩张。

大资管监管新规,对于“非标”投资的影响显而易见。而且,银行、信托、保险和券商资管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所谓“非标”,是指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定义用的是排除法。即除了在银行间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等国务院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交易市场中交易的,具有合理公允价值和较高流动性的标准债权性资产以外的债权资产,都属于“非标”。

华夏银行管理部副总经理苑志宏近日撰文指出,银行理财产品短期化特征明显,6个月以内的产品占比超过80%,1年期以上的产品寥寥无几,理财资金与投资资产的期限严重错配,特别是“非标”资产的期限往往较长,与产品期限很难匹配。

银行业与监管就“非标”投资问题“讨价还价”的背后,是社会融资结构和产品端销售不匹配的问题。资金供给和融资需求,向来是一体两面。

我国的社会融资结构一直以来以间接融资为主,银行贷款占据半壁江山;同时,债权融资规模远高于股权融资,即政府和企业的负债率比较高。

由于银行受制于资本充足率的约束,贷款规模有“天花板”,而股市和债市发展处于不成熟阶段,三者受到监管较多,市场资金供给不足以满足社会融资需求,所以有了“非标”的银行表外的庞大债性融资市场,也被称作“影子银行”。

“影子银行”从一开始补充金融不足,到逐渐发展成“金融过度”,这个过程主要表现为银行的表外业务风险。换一句话说,银行在透支自身乃至国家信用,来进行业务规模的无限扩张。这种实际上是突破了资本充足率(可以理解为银行的杠杆率)的做法,酝酿的是整个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

如果真正由资管资金(非刚兑属性)来直接对接企业融资需求,就不存在银行的信用背书问题。实际上,“非标”市场上也有很多资金体量比银行小得多的机构和资金受托方在参与,市场的需求非常旺盛。

“同样的融资主体,为什么我们可以拿到更高价格的资产?因为在融资一笔大额资金和分几笔小额融资之间,企业往往会选择后者,而且我们的决策速度更快,高净值客户资金的也更稳定、更匹配。”某资产管理公司(私募)负责人表示。

在这个层面看,“非标”不能既依托银行信用,又脱离银行资本约束进行无限制扩张,这是风险的一面;而从融资需求的角度则有其存在的价值。要控制“非标”,必须扩容债市和股市,所谓“有堵有疏”。本质上,这是社会融资结构的问题。

监管部门早在2013年就发布了8号文,在总量上限制了银行理财投资“非标”的规模。此后的限制思路主要有两种:一是将“非标”回表计提,让银行的所有“非标”投资接受资本充足率的约束;二是通过期限错配的限制,从资金供给的角度(投资非标的合规产品难以匹配资金)间接限制“非标”。

目前包括银行、保险和券商资管在内的机构所争论的,即以上方式是否对“非标”过于打压?据不完全估算,目前银行和保险对接的“非标”规模大概在6万亿元,两者作为市场上的主要大资金来源,嵌套可以忽略不计。但证监会辖下机构的“非标”投资规模难以通过公开数据统计,可以肯定的是,全市场“非标”远远超过6万亿元。

数据显示,截至半年末,银行理财28万亿的规模中,官方披露非标约占16%,即4.5万亿元;截至三季度末,保险资管官方披露投资保户质押贷款及债权计划1.5万亿元。

目前银行方面对于“非标”投资监管,提出最大的不同声音在于限制手段。有银行建议称,理财投资非标债权资产,应是基于限额管理、流动性管理、公允估值方法、加强信息披露等监管措施消除其“影子银行”特征,问题不应在于简单的标准化、完全不允许期限错配以及只能由私募投资投资。

某券商资管人士表示,事实上,目前的“标准化”和“非标准化”的定义,并不能在流动性方面真实反应。例如,目前PPN等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的产品在流动性上也很差,但算作标准化资产。而且,并非只有资质不好的企业才会选择“非标”融资,很多上市公司,以及拥有发债资质、在银行拥有授信额度的企业,也会通过私募债权融资。

在资管行业,净值化管理是大势所趋,但“非标”一直饱受估值困扰。银行方便建议,一方面,可在估值中加入流动性调节系数,按照资产不同的剩余期限给予非标资产不同的估值折扣,以缓解非标资产期限错配导致的不公平问题;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对非标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来解决。

“非标”有其存在价值,最为关键的是防止银行依托自身信用,通过“非标”规避资本监管。在具体措施上,对监管智慧是极大的考验。(杨晓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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