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艳君:上海通过健全完善信用法规制度为推进信用应用奠定了重要基础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7年12月20日16:23分类:信用观点

中国金融信息网讯(记者桑彤)“上海市的信用建设工作启动较早且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并发布了全国首部社会信用体系综合性法规《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可以说上海通过健全完善信用法规制度为推进信用应用奠定了重要基础,并推动信用实践走向深入。”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金司副司长罗艳君在18日举行的“2017年上海诚信活动周”上表示。

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她提出了三个观点:

一是经济越发达,社会信用体系越重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石,无论对城市政府、企业组织还是公众个人而言,都具有举足轻重的重要作用。对于城市政府而言,在大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放管服”改革大背景下,在放权“宽进”的同时加强“严管”,需要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运用信用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是信用联合奖惩具有纲举目张的关键作用。截至目前,国家层面60多个部门已累计签署27个联合惩戒备忘录和4个联合激励备忘录,制定联合奖惩措施100多项,初步建立起“发起-响应-反馈”机制。下一步,联合奖惩备忘录的签署覆盖范围将继续扩大,联合奖惩措施将不断增多,社会影响力将逐步增强。我国要紧紧抓住信用联合奖惩这个“牛鼻子”,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个环节进一步建立完善。这包括建立发布“红、黑名单”及其管理办法,丰富联合奖惩措施,加强信息互联共享,开展重点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举行信用修复培训,加强典型案例归集宣传等措施。

三是试点示范具有带动引领的积极作用。国家层面已先后组织两批、共43个城市(城区)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城区)。实践表明,示范创建活动极大激发了城市(城区)的主观能动性和探索创新性,通过先行先试形成了一系列富有成效、可复制推广的优秀经验。上海开展示范街镇创建活动进一步延伸了信用建设触角,促进信用建设进一步落地生根,是一项很好的做法,要扎实有效推进,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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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思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