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加强10类涉企信用信息归集 提供24小时免费查询服务

山东法制报2017年12月22日10:42分类:地方动态

12月20日,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东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涉企信息归集应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将于12月22日起正式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了最能反映当前企业信用状况的十个方面的重点涉企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通过统一公示查询门户,面向社会公众和各类企业,免费提供每天24小时的企业信息公示查询服务,支持电子营业执照展示和下载。

据悉,《办法》规定的十个方面的重点涉企信用信息,主要包括企业登记备案、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黑名单和司法协助等信息。同时对涉企信息归集的路径和时限做出了明确规定,各级行政机关要在涉企信息产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统一通过山东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交换共享至公示系统(山东);省级工商部门要将接收信息于20个工作日内记于企业名下,并通过公示系统(山东)向社会公示。

各级行政机关共享获取涉企信息,应当遵循合理行政的原则,根据行政管理的需要确定关联的涉企信息查询事项。各级行政机关不仅能批量查询本条线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履职信息,还能全量查询全省企业的联合惩戒信息、黑名单信息,也支持统计分析、信息利用和监管预警分析。

山东省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际水在会上介绍:“制定出台《办法》,有利于涉企信息及时准确地归集到企业名下,并通过公示系统(山东)向社会公示;有利于解决‘信息孤岛’特别是企业信息的分散化、区域化、碎片化问题;有利于政府各部门之间综合执法、联合惩戒机制的建立,促进部门独立监管向协同监管方式的转变。”(记者鞠杰 王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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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思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