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发布2017年上半年诚信“红黑名单”

宿迁网2017年12月27日13:58分类:地方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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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5日上午,江苏省宿迁市召开2017年上半年诚信“红黑名单”新闻发布会,对全市57名“红名单”、28名“黑名单”进行发布。

建立诚信“红黑名单”发布制度,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必然要求,是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重要举措,也是创建信用示范城市的重要内容。目前,宿迁市已形成常态化诚信“红黑名单”发布机制,出台实施了《宿迁市失信企业“黑名单”曝光实施细则(试行)》《宿迁市诚信守信“红名单”社会公示管理办法(试行)》两份关于诚信“红黑名单”认定的制度文件。

今年11月份,市信用办会同市司法局、市法院等部门和单位组成专家评审小组,对各部门报送的“红黑名单”认真审查,报经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审定,最终确定了2017年上半年诚信“红名单”57名,具体包括社会法人红名单55名、自然人红名单2名;“黑名单”28名,具体包括社会法人黑名单19名(行政处罚类12名、金融领域类7名)、自然人黑名单9名(行政处罚6名、法院被执行人3名)。

对于本次被列入“红名单”的企业及个人,宿迁市将通过建立行政审批“绿色通道”、优先提供公共服务便利、降低市场交易成本等激励措施,使得守信者畅行无阻。对于本次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及个人,宿迁市将依据出台的《对严重失信社会法人和自然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合作备忘录》文件规定,对其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联合惩戒,依法对其设立金融类机构、从事民间商事行为、担任职务、行业准入、享受优惠政策或荣誉、高消费等予以限制,使得失信者寸步难行。(记者武蕾 实习生张嘉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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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思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