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企业单位用户恶意拖欠水费将产生不良信用记录

红网2017年12月28日16:00分类:地方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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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长沙供水有限公司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举行《征信系统共享商务信用信息合作协议》签约仪式。

记者12月26日获悉,即日起,湖南省长沙市企业用水户将实行“用水信用消费”,企业单位的用水信息将纳入征信系统,恶意拖欠水费也会和拖欠银行贷款一样,产生不良信用记录。

近年来,长沙部分用水客户拖欠水费行为日趋增多,用户的恶意欠费行为也是对正常缴费用户的不公平,其行为严重影响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对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产生不良影响。为遏制欠费用户和欠费金额的增长趋势,信用体系的引入势在必行。

为此,长沙供水有限公司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举行《征信系统共享商务信用信息合作协议》签约仪式。企业单位的用水信息将纳入征信系统,恶意拖欠水费也会和拖欠银行贷款一样,产生不良信用记录。

根据协议,长沙供水有限公司在日益完善的用户档案基础上,通过与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合作,将长沙市主城区内非居民用水用户的用水信息报送至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并体现在用户的《企业信用报告》中。目前推行的“用水信用消费”只针对企业单位用户,个人用水客户暂不实施。

具体来说,长沙供水有限公司将建立企业单位违约欠费信息数据库,通过电话、短信、书面函等方式告知企业单位具体欠费情况,便于及时缴纳,避免产生不良信用记录。而对于仍然拒缴水费的企业单位用水户,长沙供水有限公司将提交违约欠费信息至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并加载于其征信数据库系统中。若用户提出异议,可根据《长沙供水有限公司供水信息报送征信系统异议处理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欠费客户,并且在二个查表周期内(一般为二个月内)仍未补缴水费的,在进行贷款、金融服务、参与招投标等经济活动时,将会受到影响,用户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高级管理人员未来经营性活动也会受到相应的影响,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等法规的规定,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将由企业单位自行承担。”长沙供水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波瀚介绍。

此次将企业用户用水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对企业用水单位而言,不仅是一种约束,同时也是一种激励。欠缴水费行为将作为企业重要的征信记录,影响金融机构对企业的信用评价,而诚信企业在信用资产上的优势将使其更有市场竞争力。

下一步,长沙供水有限公司将调整结算模式,改变用户消费习惯。对于智能水表用户,供水企业通过每天采集用水数据,将原来“按月结算”的方式调整为 “按日结算”。同时,根据用水人的信用记录调整用户的缴费方式,对于信用良好的用户可以采取“先用水,后付费”的缴费方式,对于有不良记录的用户则只能采取“先付费,后用水的”消费模式。(刘玉先 李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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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思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