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管齐下 盐业信用监管格局正在形成

《中国信用》杂志2017年12月28日14:20分类:行业市场动态

中国盐业协会第七届四次理事会扩大会议暨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会在京召开

中国盐业协会第七届四次理事会扩大会议暨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会在京召开。(中国盐业协会供图)

近日,中国盐业协会第七届四次理事会扩大会议暨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会在京召开。2017年是实施盐业体制改革开局之年,是我国食盐专营新政策建立之年,同时也是着力加强盐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全国食盐电子防伪追溯平台作用,努力打造信用盐业、品质盐业、优秀盐业的一年。

信用建设是盐改中的重要任务

“盐业监管体制改革稳步推进,跨区经营有序开展,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市场活力逐步释放,食盐供应和质量安全水平总体稳定。下一步要继续落实各项工作,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各项工作的稳步开展。”工信部消费品工业司司长高延敏在会上表示。

国家发改委体改司巡视员王强表示,建立以诚信为核心的盐业监管体系,形成法律约束、行政监督、行业规范、社会诚信约束与企业诚信自律有机结合的监管格局是盐业体制改革中一项重要任务。

《中国信用》杂志记者了解到,今年开始实施的《盐业体制改革方案》中明确,要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各级盐业主管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建立食盐生产,批发企业及其负责人和高管人员信用记录,纳入国家统一的社会信用体系。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地方政府指定网站建立健全信息公示制度,对拟进入食盐生产、批发领域的社会资本要在准入前公示有关信息,并每年定期公示所有企业及其负责人的有关信息。对有违法失信行为的企业和个人,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对后果严重且影响食盐安全的,要依法采取行业禁入等措施。各级盐业协会要发挥好协调沟通和行业自律的作用。

盐业信用体系建设有序推进

“盐业信用体系建设是盐业改革方案的重要组成内容,是构建新型食盐专营市场秩序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盐业健康稳定发展重要措施。”中国盐业协会理事长茆庆国说。

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在国家发改委的指导下,中国盐业协会与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国富泰公司密切配合,积极开展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食盐企业诚信经营有序推进。

今年8月1日,中盐协制定印发《推进盐业信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2017—2018)》。同时,加快建立盐业信用承诺制度,今年9月7日印发《盐业信用自律公约(征求意见稿)》,经过征求意见,修订印发了《盐业信用自律公约(试行)》,各盐业相关单位踊跃报名,积极参与到盐业信用体系建设。

在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方面,今年5月和8月,中国盐业协会分别在北京和威海召开食盐定点生产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培训会和全国食盐批发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培训会,标志着食盐经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全面展开。目前,食盐定点企业参评94家,其中“AAA”58家,“AA”23家,“A”13家;省级食盐批发企业参评22家,全部被评为“AAA”级,市、县级批发企业共54家,其中被评为“AAA”49家,“AA”5家。

抓好信用管理与公共服务系统管理运行。对持有食盐许可证的企业逐家进行信用信息核查,建立信用体系责任人和信用信息报送制度,确保按时保质报送信息并坚持每月更新,实现对食盐经营企业日常信用的动态监测。建立会员企业信用档案,目前135家食盐经营企业已完成信用档案确认,实现企业信用信息一查就知。此外,根据《关于对盐行业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建立信用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盐行业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进行联合惩戒。

发挥省级盐业协会作用,共同开展信用体系建设。今年9月,中国盐业协会先后与九省市盐业协会一起就全面开展盐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认真进行研究,分析行业特点,制定工作方案,推进批发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目前九省市盐业协会都已推开此项工作。

此外,中国盐业协会还积极开展食盐电子追溯体系建设,强化食盐安全管理,目前全国已有1/3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多品种盐公司开始建设追溯体系。

积极营造自觉遵守

自律公约的公平竞争环境

即将到来的2018年是盐业改革的攻坚之年。“信用本质是协同监管和社会共治。我们将继续开展盐业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自觉遵守自律公约,构建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茆庆国表示。

积极抓好《信用盐业自律公约(试行)》督察工作。《信用盐业自律公约(试行)》是需要盐行业相关企业共同遵守的一项行规行约,也是盐业信用体系建设的第一关。要通过企业自律,构建盐业新的市场环境,建立新的秩序。研究制定违反自律公约的惩罚办法,定期组织力量开展督察,对违约者严肃处理。

继续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明年上半年,中国盐业协会将组织行业内专家对盐行业各类企业评价指标进行一次修改完善,使其更加符合盐业特点,成为对企业健康发展的引导;组织非食盐定点企业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全面开展市、县级批发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结果将作为2018年食盐定点企业和食盐批发企业换证验收时其中一项必要条件。对已经参评的企业开展跟踪调查,对有失信违约行为者,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甚至摘牌。

建立会员企业信用档案。依据盐业信用管理与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和完善会员企业信用档案,在2018年年底力争实现会员企业信用档案全覆盖并纳入全面检测和共享。

建立企业信用关注名单和“红黑名单”管理制度。中国盐业协会将按照工信部印发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批发企业信用管理试行办法》要求,建立盐业企业关注名单,对产生疑似严重失信行为食盐经营企业和其负责人、高管人员列入“关注名单”,对列入“关注名单”经核查核实有严重失信行为信息的,列入“黑名单”,并在盐业信用管理与公共服务系统进行公布,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给各相关部门共享,实施联合惩戒。对诚实守信的企业和个人进行表彰并尽快制定激励措施和办法,力争在2018年实现“红黑名单”发布管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同时,继续推动食盐电子追溯体系建设,推行全息防伪二维码,保证食盐供应安全。2018年将食盐定点生产和批发企业换证工作与食盐追溯体系建设相挂钩,加快引导食盐企业进入全国食盐电子防伪追溯服务平台。(《中国信用》杂志记者 刘梦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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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