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探索政务诚信状况评价 不得“新官不理旧账”

时代快报2018年01月17日10:16分类:地方动态

近年来,江苏民间投资占全社会投资比重逐步提高至近70%。如何激发活力鼓励发展?1月16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到探索开展区域政务诚信状况评价,在改革试点、项目投资、专项资金安排、评先评优、社会管理等政策领域、工作组织和绩效考核中应用政务诚信评价结果。

江苏将大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拓展合作规模和层次。明确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改革开放力度,除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外,一律向民间资本开放,禁止排斥、限制或歧视民间资本的行为,支持民间资本股权占比高的社会资本方参与 PPP 项目,调动民间资本积极性。按照“简无可简、放无可放”的原则,全面推行“网上办、集中批、联合审、区域评、代办制、不见面”办理模式。加快推进泰州等4个设区市、江阴等7个县市、南京江北新区等19个省级以上开发区扩大试点工作,实现13个设区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全覆盖。

“新官不理旧账”?不用担心,江苏明确规定,建立健全政务信用管理体系,健全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探索开展区域政务诚信状况评价,在改革试点、项目投资、专项资金安排、评先评优、社会管理等政策领域、工作组织和绩效考核中应用政务诚信评价结果。加强政府采购、招投标等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不得违法违规承诺优惠条件,认真履行并严格兑现依法合规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协议和合同,不得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理由拒不执行,不得随意改变约定,不得出现“新官不理旧账”等情况。

同时,开展政务失信专项治理,对地方政府拒不履行政府所作的合法合规承诺,特别是严重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破坏民间投资良好环境等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对造成政府严重失信违约行为的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惩戒到人。建立社会监督和第三方机构评估机制,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畅通民意诉求和投诉渠道,引导和支持信用服务机构、高校及科研院所等第三方机构对各地、各部门政务诚信建设绩效开展综合评价评级。(记者鹿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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