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实行财政性资金管理 使用领域信用负面清单制度

南宁日报2018年02月05日10:20分类:地方动态

近日广西举办《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信用负面清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广西将实行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信用负面清单制度。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2016年增长10.6%。推出该制度是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有效手段。

《办法》对自治区本级财政性资金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今后,凡列入自治区本级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信用负面清单的失信失范单位,在一定期限内将不得申报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办法》对财政资金违规行为实行信用惩戒,将大大增加违规成本,对违规行为起到强大的威慑作用,有利于促进财经纪律落实,维护良好财经秩序;对财政资金违规行为实行信用惩戒相当于给财政资金使用主体戴上“紧箍”,能够倒逼其切实强化责任意识,依法依规使用财政资金,解决财政资金管理中“重争取,轻绩效”“重投入,轻管理”等问题,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记者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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