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红河:完善诚信体系 提升司法公信

红河日报2018年02月07日15:07分类:地方动态

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民间称之为“老赖”。也正是这种不履行法律义务、违背诚信道义的人给法院带为了“执行难”,弱化了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公信力。“两会”期间,云南省红河州人大代表杨海源建议,只有完善诚信体系,建立更严厉的惩戒机制,增加“老赖”失信成本才能更有效地破解法院执行难题。

如何建立更加严厉的惩戒机制?

目前,红河州各级法院为提升执行力度采取了多种措施。据观察,州内多家法院利用网络、微信平台先后多次公布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最高人民法院在互联网上也开设了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查询网页。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就印发了《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对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对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严重影响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公信力等个人严重失信行为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形成强大的社会震慑力。对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明文禁止失信被执行人乘坐飞机、列车软卧,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如此严厉的惩戒措施还不够吗?

“远远不够。这些措施仍然不够严厉,应该严厉到禁止失信被执行人上高速、乘飞机、火车、高铁等。”正如杨海源所说,只有完善诚信体系,才能提升司法机关的公信力和法律的权威。他的建议引起多名州人大代表的共鸣。

推进“诚信中国”建设,需要高擎讲诚信的美德,但更需要完善的诚信体系。针对违背了诚信的失信被执行人,在完善诚信体系、搭建信息互通平台、加大惩治措施的过程中,还需要政府及法院、公安、交通、工信等行政部门以及金融、用人单位的积极参与,形成以诚信做人为荣、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耻的诚信氛围,让讲诚信成为人人崇尚的美德。(罗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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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思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