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典型经验介绍之十:潍坊市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8年02月13日08:42分类:地方动态

编者按: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组织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经城市自愿申报、第三方评估和专家评审,杭州市、南京市、厦门市、成都市、苏州市、宿迁市、惠州市、温州市、威海市、潍坊市、义乌市、荣成市等12个城市近日被确定为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这些城市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形成了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现将他们的典型经验刊发,供各地参考借鉴。

中国金融信息网讯 潍坊市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其作为全市重大基础工程大力推进,形成了市、县、镇、社区(村)四级协同联动、全市上下广泛参与的热烈氛围。创新建立了县市区信用综合评价指数,将信用建设有关工作的7类25项指标纳入全市科学发展考核,极大调动了各级、各部门加快推进信用建设工作的积极性,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失信联合惩戒机制逐步健全

针对逃债骗贷、制假售假、商业欺诈、电信诈骗等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失信行为,潍坊市根据国家部署要求和地方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意见》,对16个领域120类严重失信行为,从获取生产要素、行业准入、任职资格、出国出境、高消费行为等9个方面予以限制。实施过程落实“五步走”程序,即发起部门提出惩戒建议、市信用中心推送惩戒信息、实施部门执行惩戒措施、实施部门反馈执行情况、市信用中心督促监管,使失信联合惩戒工作规范有效。同时,与青岛、威海共同签署了《青潍威信用体系建设合作备忘录》,实现了跨区域联合惩戒。2017年以来,共推送5批7532个联合惩戒对象,实施联合惩戒3万余次。其中,给予286名失信党员和公职人员组织处理,取消37人“两代表一委员”资格,限制39家企业参与“守合同、重信用”评选,限制4家企业申报“潍坊市市长质量奖”,限制8家企业申报“山东名牌”,拒绝8家企业参与公共资源交易,限制招投标259项,限制出境38人次,限制乘坐高铁与飞机2万余人次,限制贷款2千余笔涉及金额1.4亿元,7300余名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法定义务。

二、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夯实基础

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潍坊”网站是潍坊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程,目前均已建成并发挥重要作用。其中,“信用潍坊”网站实现了信用信息查询、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政策发布、“红黑名单”发布、宣传教育等功能,网站总浏览量突破400万人次,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30余万条,发布信息2000余篇。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已归集全市53个部门共1.3亿余条信用信息数据,纳入全市77万余户企业法人、2000余户非企业法人和950余万自然人的信用信息数据,并且实现了与省平台以及部分县市区平台的对接和数据自动传输。

三、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形成共识

潍坊市注重发挥行业协会、合作经济组织在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主体作用,通过设立行业诚信联盟,打破系统和区域界限。广泛吸收协会、龙头企业、各类经济合作组织和农村种养大户等不同组织入盟,争取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和有关专家加盟指导,通过规范和引导各类行业协会、合作社等联盟组织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推动企业诚信、守法、自律,形成内部自清、自律、自觉约束机制,以行业联盟自律带动整个行业诚信守法,有力推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创新机制

潍坊市积极探索以“信用评定+信用互助”为主要模式的农村合作金融试点,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依托,建立合作社信用评价机制,制定农户信用评价标准,对农户信用情况建档立卡、专项评级,逐步建立起以合作社及农户为主体的征信数据库。在此基础上,开展信用互助业务,通过合作社提供担保、托管银行整体授信、分户发放贷款的业务模式,为农户提供低息贷款,有效满足了农户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目前,全市共评定信用农户147万户,授信余额715亿元;有7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完成信用互助业务资格认定,参与信用互助社员6749人,信用互助业务额累计达3122万元。

五、司法诉讼诚信体系建设取得实效

建立“党委领导、法院主导、部门联动、信息共享、失信惩戒”的诉讼诚信体系,建立诉讼诚信信息管理制度,对诉讼参与人在立案、审判、执行及其他诉讼活动中的信用信息进行采集,并进行分级监管。建立申请查询、点对点披露、社会公布的信息披露制度,法院和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多层次进行信息对接共享,共同对失信行为进行规制和惩戒,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近年来,潍坊全市法院执行结案率连年提高。特别是针对当前金融纠纷案件大幅上升、金融案件执行难的实际情况,在所有县市区设立金融审判法庭,法院和其他部门联动配合,依法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行为。全市金融诉讼案件结案率普遍提高20多个百分点,案件执结率普遍提高约10个百分点。

六、信用监管扎实推进

出台了《关于在行政管理中探索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意见》,在财政资金扶持、政府购买服务、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招投标过程中,优先选择信用状况较好的市场主体。同时,编办、人社、住建、食药等26个部门在行政管理中采用信用分类监管,将信用分类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并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出台了《潍坊市建设项目模拟审批实施办法》和《潍坊市非制造业建设工程项目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基于企业的诚信度,实行容缺审查,申请人自愿作出信用承诺,使投资项目审批时限由50天缩短到30天,项目落地时间平均节省3个月以上。截至目前,全市共有101个项目按告知承诺制办理了立项审批,共涉及投资额约240.69亿元,面积约664.57万平方米,总计节省审批时间1972个工作日,平均每个项目节省时间54.8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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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思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