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将受联合惩戒 具体惩戒分两部分

福州新闻网2018年02月24日14:48分类:地方动态

《福州市统计局关于统计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实施细则》已于近日全面执行,接下来,市统计局将对统计严重失信的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

据介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将认定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编造虚假统计数据;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违法数额占应报数额比例较高,违法数额较大;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情节严重;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有其他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应当受到行政处罚。

具体惩戒有两部分:统计系统的惩戒措施包括通过福建省统计局网站、福州市统计局网站、“信用福州”网站等向社会公示失信企业和失信人员信息;将失信企业列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再次发现有统计违法行为的,延长公示期限。跨部门联合惩戒措施包括依法依规限制取得政府性资金支持、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暂停审批科技项目等22种类型。(记者 欧阳进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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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