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发布关于落实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通知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8年03月05日10:40分类:地方动态

中国金融信息网讯(记者王金金)记者从青海省发展改革委了解到,3月1日,青海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发布关于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青海省各有关部门从规范认定标准和程序、加快签署信用联合惩戒备忘录、组织认定发布和更新“红黑名单”等方面,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建设。

通知中要求,青海省各有关部门需了解本行业(领域)“红黑名单”认定标准和管理政策进展情况,对国家层面已经出台标准和程序的应及时发布“红黑名单”管理制度并进行公开与其他部门实现共享,国家层面未出台标准和程序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建立分级分类信用管理制度,为开展信用联合惩戒提供支撑。

通知中指出,对已经出台信用联合奖惩备忘录的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关工作、措施的调整,相关单位应于2018年6月底前经审慎认定后依法合规在本单位门户网站、综合性政务门户网站等发布第一批“红黑名单”,并将信息同步上传国家信用平台、信用中国(青海)网站进一步向社会公示。对尚未签署联合奖惩备忘录的领域,第一批“红黑名单”应与备忘录同时发布,同时建立健全“红黑名单”纳入和退出机制,全过程留痕,加强和规范“红黑名单”主体信息管理和动态更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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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