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信用管理重心"下沉到底" 信用立法走出"上海特色"

上海法制报2018年03月07日15:11分类:地方动态

因为进入了经营异常名录,有了“信用污点”,一涉事企业被商务楼宇“拒之门外”。这是上海长宁区江苏路街道贯彻落实《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的一个缩影。

去年10月1日,全国首个综合性地方信用法规在上海实施。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信用条例不是“空中楼阁”,信用管理的重心已经从市、区层面下沉到了街道基层,并对社会治理、经济发展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近日,包括江苏路街道在内的10个街道获得了“上海市诚信街道”的称号,信用条例在基层有了生动实践。上海市经信委副主任邵志清指出,信用管理的“上海模式”将对全国的诚信建设有着借鉴意义。

政务诚信:社工招录也要看“信用”

大学毕业生小张在应聘江苏路街道社工时,业务能力的笔试合格后,他还面临一场特殊的“考察”——个人信用信息的核查。只有没有“信用污点”,他才能真正被录入。

据了解,江苏路街道根据长宁区信用分类应用管理的相关要求,以加强对信用主体的信用监管为出发点,以“守信受益、失信惩戒、诚信自律”为导向,制定《江苏路街道信用分类应用管理办法》,建立有效机制,在社工招录、政府采购、评选表彰、企业扶持性资金等工作中积极开展社会信用应用,信用数据主要来源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长宁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查询所得到的信用信息。

记者获悉,对于信用信息的核查已经成为江苏路街道公务员、事业编制、社工等劳动用工招录的重要依据,街道干部人事办依托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对拟招录人员的个人信用信息开展核查,作为人员招录的“门槛”之一。如在2016年7月招录的26名社工,街道统一核查,没有发现信用不良的记录。

公务员人员信用记录也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存在重大失信事件的公务员,采取“一票否决”制。经核查,江苏街道办事处及下属事业单位、各居委会均无重大失信事件发生、未发现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两年内遭媒体曝光。

除此之外在开展各类评选表彰时,也将企业或者个人的信用记录作为评定的参考依据之一。在长宁区领军人才、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等表彰评优推选工作中,加强对个人诚信信息的调查,对有失信记录的对象采取“一票否决”制。在2017年“七一”表彰大会上,街道对社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等154名优秀个人和68个先进集体逐一开展信用核查。

打造“红黑榜”:对失信企业说“不”

信用管理对打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作用显著,江苏路街道正是通过信用管理手段,不断加强对“问题”企业的监管。根据《江苏路街道信用分类应用管理办法》,街道在对社区重点商务楼宇入驻企业诚信信息调查过程中,对有问题的企业及时给予关注。

街道发展办在与某重点商务楼宇开展集中注册企业清理工作中,对注册在楼内的某“僵尸”企业进行劝退,希望企业不再占用宝贵的注册资源,腾笼换鸟,为其他企业入驻创造条件,营造良好有序的营商环境。楼宇物业在与企业进行商谈的过程中,遭到企业负责人的拒绝。街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该企业开展了信用信息核查,并发现该企业因连续多年未开展企业年报工作,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街道随后通过工商部门调阅了企业注册登记相关材料,发现该企业在注册登记过程中存在私刻公章、伪造房屋租赁合同等违法现象。街道派出所及时对企业法人进行约谈,成功将企业迁出。

为此,街道还建立了信用“红黑名单”及其管理制度。优先支持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业发展。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路街道对辖区内166家重点规模企业诚信信息逐一详查,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失信的企业,不予享受政府扶持政策。同时,加强集中注册地入驻管理,对外区迁入企业,在申请过程中注重对其开展诚信信息调查,对有工商、税务行政处罚记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一律不予迁入。

分级监管奖惩联动

江苏路街道汇集了许多富有历史文化底蕴的老洋房,老洋房修缮工作成为许多工程企业的目标业务。街道在应用老洋房保护工作项目时,在政府采购、项目招标等方面,优先采用信用记录显示信誉良好、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对开展老洋房破坏装修的装修公司、工程队,街道动员江苏商会、社区委员会对该类公司予以市场排除,坚决不纳入街道、社区单位企业等各项工程。对违反老洋房建筑保护规定的企业和个人,约谈其上级主管部门,纳入江苏社区诚信黑榜。

不止老洋房的修缮保护工程,江苏街道在政府采购和项目招标等方面,在项目实施之前,都会先登录《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对参与政府采购和项目招标的企业的信誉和信用情况进行全面筛查。

江苏路街道为此还建立并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将信用主体的信用状况设为A、B、C三类。“A类”表示无不良信用信息,“B类”表示存在一般不良信用信息,“C类”表示存在严重不良信用信息。对A类信用主体,在招标投标、资金支持等方面给予支持并优先选择;对B类信用主体,加强信用管理,要求企业和自然人对失信行为进行说明,说明报告由党政办归档,拒不说明情况的,暂缓各类业务与政策的执行和录用晋升表彰评优;对C类信用主体,在招标投标、表彰评优、政策与资金支持、人员录用晋升等方面“一票否决”。

邵志清:信用条例落地基层打造诚信生态圈

上海市经信委副主任邵志清曾经参与了《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的立法工作,他非常欣喜地看到信用条例的实施已经下沉到了基层。他表示,法律的生命就在于实施。邵志清说,信用条例的出台,对于促进经济发展,构建良好营商环境起到了正向的推动,是城市软实力提高的重要标志。

上海不少区已建立了公务员信用档案,将公务员个人事项报告、廉政情况、年度考核结果、违法违纪记录等信用信息依法纳入档案,并作为公务员招录、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邵志清告诉记者,十个诚信街道的选出,意味着信用管理的重心已下沉到基层。政务社会化后,通过信用管理手段,将信用管理手段融入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的招录中,是信用条例在基层落地生根的生动写照。

邵志清表示,目前信用管理已经拓展到了更大的社会治理领域。围绕百姓衣食住行,上海运用信用管理等柔性治理手段,治理社会治理的顽疾。“比如禁燃令的有效实施、道路交通违法整治都有信用管理的影子,而对于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良好的信用更是成为了‘硬条件’。”在邵志清看来,信用管理不断向下延伸,实施落到实处后,将对培育一个守法履约的城市生态圈形成正向的循环,“当信用管理像空气和水一样无处不在,诚信也就成为了各种社会活动的必需品。”

发展愿景:信用管理“上海模式”有望成为全国模板

来自社区一线的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虹储居民区党总支书记朱国萍则对信用管理手段参与社区治理有着期待。她告诉记者,她所在辖区的居民曾经因为不执行法院判决而被限制高消费。“当他因此坐不了高铁,才体会到违法成本的高昂。”朱国萍说,信用立法后关键还是在于实施的效果,“要提高信用条例的知晓度,让每个居民都能在诚信的环境中生活。”

朱国萍说,社区治理中存在不少养狗扰民、乱停车的“顽症”,“这时就不妨运用信用管理的理念,对守信者褒奖、对失信者谴责甚至惩处。”朱国萍告诉记者,她所工作的虹储居民区有一个布告栏里就贴了一张特殊的“告示”,“告示”中出现的不是人名,而是小区中所有狗的照片和名字以及门牌号码。“一旦发现有不牵狗绳、随地便溺等不文明行为,居民们很快就能知道是哪家的狗。养狗的人家也会因此被邻居们谴责。同样,文明养狗的人家也会赢得小区居民的赞扬。”朱国萍说,通过这种柔性管理手段,让小区不文明养狗的行为越来越少,相关的矛盾纠纷也相应减少。

据悉,《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作为全国首部综合性地方信用法规,对于全国信用立法的工作起到了借鉴和推动作用。据邵志清透露,目前我国已经在国家层面基本建成了一个统一的信用信息归集平台,各省市之间有望打通信息壁垒,实现信息共享,为下一步国家立法奠定基础。“信用管理是将道德层面的诚信进行了量化,对于相关行为进行联动奖惩。”邵志清认为信用管理对营商环境的法治化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将以前重事前审批的理念,转变为信用管理手段的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营造出守法为重、履约为重的诚信社会生态圈。(陈颖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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