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跨域可立案 联手治“老赖”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8年03月22日18:15分类:地方动态

中国金融信息网讯(记者王宁)记者采访了解到,京津冀司法协作机制已在网上立案、执行联动、环境资源审判等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目前,京津冀司法协作已实现了‘三级联动’。”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高憬宏说,协作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核心要义,在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探索中,三地法院的司法协作联动日益加强,效果日益显现。

高憬宏介绍,在司法协作方面,三地高院共同签署了《北京、天津、河北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开创环境资源审判新局面。天津一中院与北京三中院、廊坊中院签订《协同发展司法保障工作联络机制》,确定了十项合作机制。武清法院、通州法院、廊坊中院签署通武廊战略合作发展框架协议,就文书送达、调查取证、执行联动、重大事项和疑难案件会商及社会纠纷多元化调解等方面建立协作机制。蓟州法院与北京平谷、河北兴隆、河北遵化三家法院于2017年6月份开展了首次“联合出击──京津冀法院跨区域联合执行活动”,对11名“躲藏赖”的重点被执行人进行联合强制执行,成功执行案件10起,形成了三地联合威慑效应。

从跨域立案到执行协作,三地司法协作正在为当事人带来越来越多的“一体化”感受。三地7家法院成功开展了跨域立案服务一体化试点工作。当事人及代理人通过试点法院中任一法院的自助立案平台提交起诉材料及证据,即可通过网络系统传输至管辖法院,管辖法院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直接予以登记立案。

据介绍, 2017年,天津法院委托京冀法院执行案件47件,受托执行158件,让更多当事人受益于京津冀司法协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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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思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