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推行拟任科级干部任前“考法”制度提升诚信建设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8年03月22日18:17分类:地方动态

中国金融信息网讯(记者袁波)去年,四川省泸州市率先出台《关于加强行政机关公务员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着力从强化诚信意识、增强责任意识、建立监督机制、完善奖惩机制等方面建设公务员诚信体系,不断提升公务员诚信履职能力。记者从泸州市发改委获悉,为加强公务员诚信体系建设,泸州从2018年全面推行拟任科级干部任前法律考试(“考法”)制度,将诚信道德作为重要考试内容,凡未参加任前考法或考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提拔任用。

据了解,泸州出台《泸州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网络培训管理暂行办法》,争取财政资金60余万元,建成并开通“泸州市人事人才培训网”,对全市18467名公务员进行网络全员培训。同时,研发泸州市科级干部考法信息平台,从2018年全面推行拟任科级干部任前“考法”制度,将诚信道德作为重要考试内容,凡未参加任前考试或考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提拔任用。

泸州加强以训带学,着力强化公务员诚信意识。制定《关于贯彻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的实施意见》,将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与诚信教育活动相结合,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开展公务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将信用建设纳入公务员培训内容和领导干部进修课程,切实提升公务员诚信意识。对新入职公务员实行“导师制”,选取一名经验丰富、综合能力强的业务骨干作为新入职公务员的导师,在试用期间通过“传、帮、带”,使新入职公务员能最快进入角色,适应工作。

泸州还通过宪法宣誓,着力增强公务员诚信责任。出台《泸州市宪法宣誓制度实施办法》,要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任命、决定任命或者表决通过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按照法定程序产生后,就职时需公开进行宪法宣誓;新录用的公务员,在正式录用公务员后也需进行宪法宣誓。2017年,全市共组织对经人大选举产生的300余名工作人员,以及法院系统296名员额法官、1600余名公安干警、753名新录用公务员进行了宪法宣誓活动,国家公务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增强。

此外,泸州还通过建立和完善建立档案,着力完善公务员诚信奖惩机制;动态管理,着力健全公务员信用保护和修复机制;信用公开,着力建立公务员诚信监督机制;选树典型,着力加强公务员诚信宣传等机制着力加强公务员诚信体系建设。2017年,全市已建立公务员个人信用档案2万多份,在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已录入1.3万余名公务员的履职信用信息;对行政机关中受到撤职等处分的21名公务员、被开除公职的19名公务员,均进行了信用信息纠错、修复及异议处理。一年来,泸州公务员诚信意识明显提高,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公信力,机关行政效能明显提升,有效激发了城市发展内生动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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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思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