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市建委发布新的信用评价办法

嘉兴市建委2018年04月08日09:50分类:地方动态

近日,嘉兴市建委发布了新修订的《嘉兴市建设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和《嘉兴市工程建设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原《嘉兴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和《嘉兴市工程建设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废止。

此次办法的修订出台距离原办法试行近2年时间,期间嘉兴市共完成了6次信用评价工作。信用评价办法实施以来,嘉兴市建筑行业管理工作日趋规范,企业竞争力显著增强,行业创新能力不断提升。信用评价办法试行以来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1、某些评价指标不尽合理;2、园林资质取消导致原信用评价不再适用;3、部分文字表述不够精准等。据此,经过各有关部门、行业主管单位及业内人士的反复讨论研究,历经多轮修改和完善,最终新的评价办法于2018年3月22日得以出台。

此次修改的最大亮点在于将原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合并为建设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并为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单独设计评价标准,不再沿用原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同时对五个专业承包资质的评价标准同步作出了相应调整,力求标准的一致性,另外对评价过程的程序规定作了细化和优化,以更贴近当前嘉兴市建设施工企业谋求发展的导向。

此次新的建筑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完善嘉兴地区信用评价体系的公平性、公正性,强化对建筑市场的规范引领,助推嘉兴市建筑行业和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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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思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