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推动网络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让网购更放心

宿迁网2018年04月08日10:59分类:地方动态

随着网购的日益火爆,网购纠纷也逐渐增多,而消费者无疑是网购环节的弱势群体,消费者收到假冒伪劣商品,面临举证难、维权难等困境;对于合法电商来讲,最头疼的要数恶意竞争……

为消除电商行业乱象,净化网络消费环境,提升消费者信心,打响宿迁电商名片,近年来,宿迁市工商局围绕“多元社会共治+主体自证合规”这条主线创新监管模式,大力推动网络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优化互联网消费环境。

创新监管 维护市场竞争环境

“从2016年下半年开始,我们就在全市开展经营性网站申领公示‘工商网监’电子标识工作。”宿迁市工商局网监局工作人员周泰伟介绍,“工商网监”电子标识就是互联网企业的“电子身份证”,实现经营者的信息公开化、透明化,出现纠纷方便追本溯源。截至目前,宿迁市已经有859家经营性网站申领了电子标识。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主体。宿迁市工商局网监局创新监管理念,以“靠前服务”促“主体自律”,建立“网商QQ群”,在群内向经营者进行诚信守法集中教育宣传,对页面广告宣传用语不规范、未依法公示证照信息、贬低其他经营者、变相不履行7天无理由退货规定等易发多发问题进行集中指导整治;通过“阿里旺旺”等网络交易平台对经营者进行点对点在线指导,同时,鼓励个人网店在网店首页显著位置公示守信承诺书。

除此之外,宿迁市工商局与市网商协会共同成立了“宿迁市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网商联盟”,开展电子商务领域放心消费创建暨网商诚信宣言活动,提升行业诚信经营意识,46名网商代表在承诺签名墙上公开签名承诺,号召广大网商守法经营,以诚信换商机,诚信换效益。通过对2017年网络交易投诉情况进行大数据分析,市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网商联盟成员被投诉数量比上一年同比下降7成。

为维护全市网络市场经营秩序,2017年,宿迁市在全市范围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全市工商部门共线上监测网站、网店5114次,实地检查网站、网店878次,约谈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45人次,在线搜索523次,删除违法商品信息278条,关闭非法网站123个,筛查涉嫌违法线索265条,固定电子证据198个,处理各类网络交易投诉1441件,立案查处工商类涉及网络交易案件108件,案件涉及网络销售质量不合格商品、虚假互联网广告、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等。

守信激励 促进网络市场健康发展

经营者是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对于网店创业者来说,除了有良好的店铺信誉、稳定的客源外,能够在全市网络经营主体中获得一定的荣誉,是对网商企业最大的褒奖。

近日,在网上销售盆景的张婷婷,她的网店获得“省级电子商务领域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荣誉称号。同张婷婷一样获得这项殊荣的还有我市两家网络交易平台企业、7家网店;另有5家网络交易平台企业、50家网店获得“市级电子商务领域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网络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对于我们网店经营者有百利而无一害。和谐、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更加有利于市场公平竞争。”张婷婷告诉记者。

为培育典型,示范引导,实现电子商务领域经营者诚信自律水平和消费者满意度不断提升,自去年5月,宿迁市下发《关于开展电子商务领域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通知》,大力开展电子商务领域放心消费活动创建,提高经营者诚信自律水平,严格管控商品质量,完善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

失信惩戒 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2月23日,宿迁市对因网络交易行为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章某某、程某某等6人进行了严重失信黑名单认定,并在市工商局网站予以公示。这6名严重失信者,有的是在网上发布虚假销售信息,骗取客户订金或货款;有的以借用淘宝或支付宝账号付款、帮淘宝店刷单等为由,骗取他人钱财。

进行网络交易平台信用信息归集、公示,落实经营主体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制度,达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管理效果。

去年6月28日,宿迁市放心消费创建办、市信用办、市消费者协会、市网商协会联合印发《宿迁市网络市场失信行为认定与惩戒暂行办法》(以下称《办法》)。《办法》出台后,市工商局指导市网商协会牵头组建宿迁市网络市场失信行为认定评委库,规范评审规则和流程;通过在线监测和监管部门推送,共收集涉嫌失信主体31个,这些大多属于因未登记线下难以落地检查和拒不配合监管部门调查的失信主体。市网商协会通过制作失信提示书,线上线下同时告知相关失信主体违规失信问题所在,失信后果,给予当事人3个工作日的整改和自证期限,并指导帮助整改。凡是问题轻微,主动整改或自证合规的失信主体,就不予失信认定。最终有26个失信主体在规定时间内主动整改到位。

从管理实践看,行业信用约束对违规经营者有强大威慑力,能将大量非主观故意、情节轻微、性质一般的问题在行业内自行规范解决,能有效缓解监管部门的管理压力。而对逾期拒不整改的失信主体,通过启动失信认定,推动问题整改。去年8月29日,宿迁市网络市场失信认定评审委员会第一次评审会议召开,最终确定5家失信主体,涉及利用广告贬低其他经营者的不正当竞争、网店未依法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网店未依法年报、销售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商品和服务等4类问题,认定结果以案源线索的方式交相关监管部门依法处理,向相关网络交易平台发函抄送失信行为,要求进行内部惩戒约束,并报送市信用办进行失信备案。同时,与360等互联网企业开展合作,通过浏览器将失信违法信息加贴到对应网店、网站页面,使消费者一打开网店和网站就看到交易风险信息提示,有效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今年1月,宿迁市工商局组织指导对《办法》进行修订并出台了《宿迁市网络市场失信行为及严重失信黑名单认定与惩戒办法》,此次修订主要是增加了严重失信黑名单认定相关内容,对被认定为严重失信的网络市场经营主体列入黑名单,进行联合惩戒和网络公示。(记者张慧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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