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布了《昆明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征求市民意见。同时,将于4月27日进行听证。《办法》拟将生活垃圾分为四类,并且在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全程进行分类。
《管理办法》拟规定将昆明市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并且为每类垃圾投放标准进行了规定。《办法》明确,在生活垃圾收集环节也拟实行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若不符合分类标准应重新分拣,收集、运输单位可以拒收。
垃圾分类如何管理?
物业服务企业为管理责任人 对不符合分类要求的劝告、制止
在以往各城市的垃圾分类实践中,因为疏于管理,不少人不遵守相应规定,成为垃圾分类难以推广的原因之一。此次《办法》也对管理部分设立了管理责任人制度,无论是生活小区还是单位,实行物业管理的区域,物业服务企业为管理责任人,对不符合分类要求的劝告、制止。
怎么监管垃圾分类?
招募督导员、志愿者入户宣传指导四类违规行为将影响社会信用
根据《办法》,为了更好地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可以招募督导员、志愿者或者委托社区工作者、物业服务人员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入户宣传、指导。若督导员、单位和个人发现违反生活垃圾分类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市、区主管部门和辖区执法部门投诉举报。对经查证属实的投诉举报,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其中涉及不履行生活垃圾分类义务且拒不改正,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四类违规行为将影响社会信用。这次真的是动真格了!
违规行为包括阻碍执法部门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打击、报复投诉举报人,造成一定后果的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4类行为,市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依法将相关信息纳入本市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垃圾分类的未来规划?
拟建立生活垃圾计量收费制度分类激励机制
《办法》也对未来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促进措施进行了相应规划。其中,拟建议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多产生、多付费的原则,建立生活垃圾计量收费制度并落实生活垃圾处理税收优惠政策。同时,拟建议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激励机制,其中包括可兑换积分奖励等方式引导个人正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违规投放生活垃圾将承担什么后果?
个人最高罚500元 或将影响社会信用
根据不同的违规投放生活垃圾行为,对单位处以最高20万的罚款,同时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单位罚款数额10%的罚款。对个人违反相关投放规定的,将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对于不履行生活垃圾分类义务且拒不改正,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依法将相关信息纳入本市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办法》也同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市民若有合理意见建议,可在4月27日17时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反馈到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法制处。
记者走访昆明的小区市民普遍缺乏垃圾分类意识 垃圾回收车“一锅烩”
2018年4月9日,记者走访了昆明市内西景盛典、云投景苑、碧鸡名城、新迎小区、红塔组团等多个小区,了解垃圾分类的情况,一些比较新的小区大多设置有分类垃圾桶,而部分老小区垃圾桶都是“清一色”,并没有标注分类,垃圾回收车回收时对这些垃圾也是“一锅烩”,而居民目前基本上都没有意识进行垃圾分类,垃圾分类的情况不容乐观。
市城管局回应已要求建立与垃圾分类相配套的收运体系
对于“一锅烩”的问题,早在2017年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就做出过回应。市城管局表示,针对“工作人员清运垃圾时没有进行分类”的问题,根据《昆明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明确要求昆明市要建立与分类品种相配套的收运体系。
未来,昆明市将逐步完善垃圾分类相关标志,配备标志清晰的分类收集容器及设施。改造城区内的垃圾房、转运站、压缩站等,适应和满足生活垃圾分类要求。更新老旧垃圾运输车辆,配备满足垃圾分类清运需求、密封性好、标志明显、节能环保的专用收运车辆。同时,鼓励采用“车载桶装”等收运方式,避免垃圾分类投放后重新混合收运。建立符合环保要求、与分类需求相匹配的有害垃圾收运系统。(记者李瑞莹 李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