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院信用惩戒持续发力 “老赖”将被限制参与本市京牌小客车指标摇号配置

北京法院网2018年04月12日09:39分类:地方动态

自2018年4月起,被北京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将被限制参与本市京牌小客车指标摇号配置。日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共同签署了《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本市小客车指标配置的工作意见》,成为我市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北京市委关于解决执行难的决策部署,不断推进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加大失信惩戒力度的又一创新举措。

根据《工作意见》的规定,在失信被执行人被限制参加指标配置期间,提出配置指标申请的失信被执行人,虽不影响其继续参加配置指标申请,但是,申请被审核通过的,不能参加指标配置。也就是说,在失信惩戒措施持续期间,失信被执行人将无法取得本市小客车配置指标。

该失信惩戒机制通过市经信委牵头建立的“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进行运作:市高级法院定期向该平台推送失信被执行人数据信息,该平台在本市每期小客车指标配置前5个工作日,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推送至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市交通委依据所接收到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及时暂停或恢复失信被执行人参加指标配置,实现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北京高院提示,被执行人应当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及时与执行法院联系确认,以免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而影响自身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失信被执行人在被限制参加指标配置期间,其原有累计参加摇号次数并不发生改变;每期确认被限制参与指标配置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将在“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信用北京”网站予以及时公示。

北京高院执行局杨越局长表示,今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胜之年,出台《工作意见》是我市推动联合信用惩戒机制落地生根的务实之举,是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大格局的题中之义。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本市小客车指标摇号配置,将会进一步挤压和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提升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成本,敦促失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法律义务,对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附: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摇号配置答疑

问: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加京牌小客车摇号配置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答: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签署的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本市小客车指标配置的工作意见,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本市小客车指标配置,自2018年4月开始正式实施。想要参加4月小客车摇号的失信被执行人们要抓紧履行义务啦…

问:我已经多次参与京牌小客车摇号配置,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摇号配置受到限制,我之前累积的次数是不是就作废了?

答:根据工作意见的规定,是在不改变失信被执行人在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中的“申请状态”的前提下,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加指标配置。在被限制参加指标配置期间,失信被执行人原有累计参加摇号次数不发生改变,履行法定义务后,恢复参加指标摇号配置,摇号次数在原有基础上继续累加。换句话说,只要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做一个守法守信的人,接下来还是有机会的。

问:我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摇号配置受到限制,怎么才能解除?

答:在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义务后,执行法院将会依法删除其失信信息。在失信信息被删除后,便可恢复参加本市小客车指标配置。

问:为什么我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义务,在参与当期摇号时系统仍然提示我是失信被执行人,会被限制摇号配置?

答:根据工作意见的规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将会于本市小客车指标配置当月的20日-26日集中进行失信被执行人数据的传输交换以及审核比对。在此期间,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并被屏蔽的数据更新信息,只能在下一期小客车指标配置前推送至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因此,请各位失信被执行人及时履行义务,以免影响自身权益。临时抱佛脚不可取,不要火烧眉毛才想起来哦…

问: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限制参加指标配置,还需要对配置指标申请进行延期吗?

答:在被限制参加指标配置期间,审核通过参加配置指标申请的被执行人,仍应当按照《〈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进行确认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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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思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