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署名标注非小事 中科院发诚信提醒

科技日报2018年04月25日09:55分类:行业市场动态

写完论文后你会准确署名吗?某人不是作者,但对你的论文有所贡献怎么办?论文发表后又发现了文章的缺陷怎么处理?24日,中科院科研道德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在学术论文署名中常见问题或错误的诚信提醒》(以下简称《诚信提醒》),以提醒的方式告诫全院科研工作者应注意的10个问题。

在署名问题上,《诚信提醒》指出容易出现错误的是:论文署名不完整或者夹带署名。不能坚持对参与科研实践过程并作出实质性贡献的学者进行署名的原则,而是进行荣誉性、馈赠性和利益交换性署名;论文署名排序不当。没有体现作者对论文贡献程度,不是由论文作者共同确定署名顺序;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数量过多;冒用作者署名。在学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冒用其姓名作为署名作者。应在论文发表前应让每一位作者知情同意,并认可论文的基本学术观点。

在标注问题上,《诚信提醒》指出可能出现的错误有:未利用标注等手段声明应该公开的相关利益冲突问题。如资金资助来源和研究内容是否存在利益关联等;未充分使用致谢方式表现其他参与科研工作人员的贡献,造成知识产权纠纷和科研道德纠纷;未正确署名所属机构;作者不使用其所属单位的联系方式作为自己的联系方式;未引用重要文献。

《诚信提醒》最后指出,在论文发表后,如果发现文章的缺陷或相关研究过程中有违背科研规范的行为,作者应主动声明更正或要求撤回稿件。

据中科院科研道德委员会副主任欧阳钟灿院士介绍,《诚信提醒》是针对论文署名失范事件和科研不端举报实例制定,实用性和指导性都很强。这是中科院科研道德委员会借鉴党风廉政建设中“廉政提醒”制度、为改进学风所做的一次大胆尝试。“中科院科研道德委员会希望通过此文件的发布,提醒和指导全院科研人员在论文发表过程中恪守署名规范、珍惜学术荣誉、抵制学术不端行为,将科研诚信贯穿于学术生涯始终。”(记者李大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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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