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具有西安特色的诚信西商品牌

西安晚报2018年05月14日09:54分类:地方动态

日前,西安市印发《弘扬企业家精神 营造诚信市场环境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围绕建设最佳信用城市,培育具有新时代特征的优秀企业家目标,打好社会基础信息报备、政府行政信息公开、诚信红黑名单发布、个人和商务诚信建设、诚信宣传教育考核“五张牌”,引导西安市企业家自觉诚信守法、以信立业。

建立企业家个人诚信档案

实现信用信息共享

《方案》明确,将依托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在全面推进西安市个人诚信体系建设过程中,把建立企业家个人信用档案作为优先和重点,先期对西安市1044户税收1000万元以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建立信用档案,并逐步建立覆盖全部市场主体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信用档案。将各类表彰、奖励、荣誉等良好信息以及违法违纪、违约拖欠、弄虚作假、不履行法定义务、损害公平竞争等失信行为,及时纳入个人信用档案,实现企业家个人信用信息的全覆盖和持续更新。

通过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率先在全市各级各部门实现企业家个人信用信息共享,打破信息孤岛和壁垒,妥善处理好个人信用信息的查询、应用和隐私保护的关系,依法依规向社会提供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授权查询服务。逐步建立起企业家个人信用信息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互联互通互查共享机制,实现企业家个人信用信息共享。同时,建立完善企业家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管理制度,鼓励企业家使用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提供的信用服务,推广应用个人信用报告。

建立企业家信用红黑名单

让失信者处处受限

西安市将实施“红黑名单”管理制度及联合激励惩戒措施,实现企业家红黑名单信息共享,建立全市统一的激励惩戒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对列入红黑名单者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对列入红名单和连续三年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家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在行政审批和许可中实施“绿色通道”“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在实施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招商引资配套等各类政府优惠扶持政策中,同等条件下,向诚信企业家倾斜。优先参与各类评先评优,并作为诚信典范向社会宣传和推介,扩大影响力和美誉度,形成“守信者一路绿灯”的良好市场氛围。

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家,强化信用监测预警和事中事后监管,加大行政性约束力度,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对严重失信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和对失信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股东等人员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限制发起设立或参股各类公司,严格限制申请财政资金项目,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等。及时撤销相关荣誉,取消参加评先评优资格,规范市场秩序,达到“失信者处处受限”的约束惩戒效果。同时,对企业家包容审慎,予以容错纠错、鼓励纠错、限期整改和有条件信用修复。

建立政务诚信督导机制

开展政务诚信评价

《方案》明确,制定《西安市政务诚信建设重点任务分工》,严格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全面推进各级政府和公务员诚信建设,为企业家诚信经营提供良好发展环境。

建立政务诚信督导机制,定期开展政务诚信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和惩戒机制,加强公务员信用管理和诚信教育,提升公务员信用意识。按照政务诚信评价标准规范,引入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开展政务诚信评价。逐步将诚信施政理念和信用管理机制引入政府工作的各个环节,不断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

全面建立行业信用等级评价体系,推行行业监管清单制度,规范实施分类监管,做到到位不缺位。严厉打击干扰、影响企业和企业家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强揽工程、强买强卖、阻工挡工、恶意讨薪等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为企业家提供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发展环境。

鼓励企业家

加强自身信用建设

西安市将培育和打造具有西安特色的“诚信西商”品牌,在西安市企业家群体中开展“诚信西商”品牌培育活动,各类协会商会负责组织,结合企业家圆桌会议、沙龙、亲商助企等平台,围绕企业家诚信守法经营、产品质量、提升服务等主题,每季度开展1次诚信主题培训交流。鼓励企业家加强自身信用建设,主动向社会发布信用承诺,公开声明企业产品服务标准、质量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实施“诚信西商”培育计划,制定评比标准,宣传和推出一批在全市经济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体现新时代精神风貌的企业家典型。每年在全市评选100名诚信守约企业家和100家诚信标杆企业,在此基础上综合评选出年度10名“诚信西商”企业家和10家“诚信西商”企业,让“诚信西商”成为西安的亮丽品牌。(记者康乔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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