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立教师个人信用记录 违背师德一票否决6月1日起施行

上海法治报2018年05月15日09:35分类:地方动态

据“上海发布”日前消息,上海市教委最新公布了《上海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评审条件》,其中明确,本市将加强对教师师德师风的监察监督,建立教师个人信用记录,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实行违背师德一票否决制,新标准将于6月1日起施行。

根据《评审条件》,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实行违背师德一票否决制,教师师德由学校负责考核。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加强对教师师德师风的监察监督,建立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制订具体考核指标,形成由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师德定期考核制度,师德考核结果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

《评审条件》 同时对教育教学能力、教育教学研究水平、学历学位、任职资历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在教育教学能力方面,要求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有效开展学科德育实践,在德育和班主任工作方面有比较突出的业绩,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且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良好的教学素养和科学人文素养,立足课堂,完成规定的教学课时量,积极参与教学和评价改革,有丰富的教学和评价经验,充分发挥学科育人功能,教育教学效果显著。

教育教学研究水平方面,《评审条件》 提出,需具有一定的教育理论基础知识,以及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能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取得明显成效。(记者季张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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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