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明确2018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8年06月25日11:01分类:地方动态

中国金融信息网讯(记者王宁)日前,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联合印发了《天津市2018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提出了今年天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任务。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正辉表示,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和天津市委、市政府部署,天津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天津分行牵头推动天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经过多年努力,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下一步,天津市各有关部门将按照《要点》的要求,继续探索创新,总结经验,努力在全市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要点》指出,天津将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制度建设。制定实施天津市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研究落实“红黑名单”管理制度,编辑公共信用信息名录,完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等。

《要点》明确,天津将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动联合奖惩信息逐步嵌入部门信用信息系统、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津市行政机关联合奖惩监管系统、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天津),全面落实联合奖惩措施;推动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归集联合奖惩案例,健全联合奖惩机制;研究制定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创新奖惩方式。

加快推进重点领域诚信建设是天津2018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内容,其中包括政务领域诚信建设、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分享经济和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科研诚信建设、政府采购等财政性资金使用领域的信用产品建设、住房保障家庭信用体系建设、环保信用记录、信用服务机构信用建设等。

《要点》还特别强调,天津将推进涉金融领域失信专项治理工作,推行信用承诺审批制度,推进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京津冀信用体系合作共建,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信用建设。

李正辉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个重要抓手就是建设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天津将推进金融、环保、食品药品监管等重点领域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全面归集、公示和应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通过“信用中国(天津)”网站等方式及时向社会披露。(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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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