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稳步推进诚信建设

央行征信管理局2018年07月06日11:29分类:行业市场动态

一、持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2008年11月,人民银行牵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为国务院18个部门。人民银行认真履行牵头职责,加强与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沟通协调,专门设立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秘书处,负责日常事务。根据新的形势与任务,2011年10月,国务院将联席会议牵头单位调整为国家发改委和人民银行,目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共有成员单位47个。2014年以来,国务院颁布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及一系列重要的政策文件,已经初步形成了任务清晰、职责明确的制度设计。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牵头联席会议,联合各成员单位签署印发了36个联合惩戒和联合激励备忘录,有效推进各部门、各地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二、大力推进中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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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近十年的探索实践,全国各地实事求是,建立健全信息征集、信用评价和信息应用机制,采集中小微企业信息,在县(市)级层面建立数据库和网络服务平台(也有少数地方将数据集中到地市级和省市级层面)。开展中小微企业信用评价和守信企业评选、信用培育、网上融资对接等活动,为金融机构、地方政府和社会提供服务。联合地方政府、各职能部门和金融机构制定完善支持政策措施,建立风险补偿、奖励制度,完善信贷流程,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构建信用正向激励机制。有效缓解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了中小微企业融资的可得性,改善了地区信用环境。截至2018年3月末,全国累计补充完善中小微企业信息261.14万户,累计已有50.6万户中小企微业获得银行贷款,贷款余额11.17万亿元。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我国农业大国的基本国情和农村信用的特点决定的。由于地域分布更广,信息采集成本更高,农村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信贷市场中面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较城市地区中小微企业更为严重。农村相关的财产权利界定不清,以及以传统的“熟人”信用文化为主导的农村信用环境,极大地增加了金融交易成本,降低了金融服务效率,弱化了金融支持“三农”发展的功能。为此,破解“三农”发展困境必须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弥补抵押担保不足,有效解决农村地区贷款难问题。截至2018年3月末,全国累计建立信用档案农户数1.75亿户,累计评定了信用农户1.2亿户,累计已有近9405万农户获得银行贷款,贷款余额3175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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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思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