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在全国率先建成覆盖五类主体公共信用评价体系

浙江省发改委网站2018年08月14日06:35分类:地方动态

围绕信用“531X”工程实施,截至6月底,浙江省在全国率先完成企业、自然人、社会组织、事业单位和政府机构5类主体公共信用评价,初步构建了 “全覆盖、无死角“的社会信用体系。根据《五类主体公共信用评价指引》,浙江省企业、自然人、社会组织、事业单位和政府机构评价模型总分1000分,除自然人外,形成了优秀、良好、中等和较差四个信用等级。

一是不断迭代优化企业公共信用评价。企业公共信用评价覆盖全省230.3万企业,评价结果分布区间为406-960分,其中,优秀占2.3%、良好占76.4%、中等占20.0%和较差占1.3%;

二是完成全省户籍人口公共信用评价。覆盖全省18周岁以上户籍人口4147.6万,评价结果分布区间为499-890分,评价结果分布区间为499-890分,其中,[850-900)占0.0007%、[800-850)占97.9%、[750-800)占2.06%、[700-750)占0.0027%、[650-700)占0.01%、[600-650)占0.005%和(0-600)占0.00002%。

三是完成社会组织公共信用评价。覆盖全省49035家社会组织,评价结果分布区间为395-1000分,其中,优秀占2.5%、良好占36.3%、中等占52.2%和较差占9.0%;

四是优化了事业单位公共信用评价。覆盖全省23379家公益类事业单位,评价结果分布区间为732-910分,其中,优秀占47.6%、良好占51.7%、中等占0.7%和较差占0%;

五是完善政府机构公共信用评价。100家地方政府评价结果分布区间为715-931分,其中,优秀占8.0%、良好占79.0%、中等占13.0%和较差占0%;4072家政府部门评价结果分布区间为561-990分,其中,优秀占5.4%、良好占93.2%、中等占0.5%和较差占0.9%。

通过信用评价,形成标准化公共信用信息体系,同时为更加全面、科学地判断主体的信用状况,实施分类监管、综合监管、精准监管、协同监管提供有力支撑。下一步,浙江省将迭代完善五类主体公共信用评价基础上,开发信用档案、红黑名单、专用数据和信用指数等信用产品,形成科学的公共信用产品体系。通过建设全省一体化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构建政府数字化转型信用应用模型,实现与部门和地方政府深度数据共享,建立信用监管精准协同机制,最终实现政务全面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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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思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