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发改委《关于加强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信息共享的通知》(鲁发改信用〔2018〕634号)文件精神,8月16日,省发改委信用管理处组织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与济南、青岛、淄博、潍坊、济宁、威海、临沂、滨州等8市在济南签署了信息共享协议,旨在通过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间信用信息的共享,进一步互相充实信用平台网站的信息,发挥信息共享在信用建设中的支撑作用,有效激励守信行为,严厉惩戒失信行为,扩大联合奖惩应用效果。
在签约仪式后,山东省发改委信用管理处、省社会信用中心与8市发改委及信用中心,围绕着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行了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