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力补齐民生短板 诚信助力社会治理 ----浦东新区航头镇探索社会治理诚信体系建设

浦东新区发改委2018年09月03日15:36分类:地方动态

近年来,自建动迁小区物业费收缴已成为社会公认的老、大、难问题。“物业费收缴率低,物业服务质量差、水平低,业主满意率低,过渡依赖政府补贴”等情况也正是航头镇自建动迁小区的一大短板。尽管现有自建动迁小区的物业费收缴实行政府补贴一部分,居民业主交一部分的方式,但小区物业费收缴率低的问题无法有效解决,物业公司提高服务的基础和各项开支的来源也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航头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其作为一项涉及群众利益的民生工程和涉及航头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工程,以物业费收缴纳入社会治理诚信平台为契机,在全区率先改革突破、创新实践,要求实现物业费收缴率和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的“双提高”的目标的同时,更要合力补齐民生短板、维护公序良俗,全力构筑航头社会治理诚信体系。

为确保物业费收缴诚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主要围绕“一个平台、两个榜单、五项机制”抓落实、抓推进、抓长效。

搭建一个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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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探索搭建航头镇社会诚信管理信息平台。通过将原有的居民“一户一卡一档”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开发成操作性更强、涉及面更大、适用性更广的社会治理诚信管理系统。通过整合物业公司、动迁安置办、各居民区等相关数据资源,将所有动迁业主的基本信息和物业费缴纳情况全部录入社会诚信管理信息平台,用现代化手段去数据支撑长效管理。今后也将逐年扩展诚信信息平台的内涵,将居改非、破坏房屋承重结构、群租、三违等情况适时纳入。

发布两个榜单

一个是部门责任榜单,依据管理权限和部门职责,结合当前航头镇各项制度性福利政策的实施情况,明确责任主体、范围及措施。要求各部门对照榜单内容,结合工作实际,细化配套措施,积极抓好落实。另一个是业主欠费榜单,物业公司作为第一责任主体,摸清业主欠费底数,由专人负责录入业主欠缴信息,形成并定期更新《业主欠费榜单》。

落实五个机制

一是开展部门联动机制。自建动迁小区物业管理费收缴工作是涉及各部门、各单位的一项综合长期的社会治理工作。各镇属部门或单位以航头镇社会治理诚信管理平台和《部门责任榜单》为载体,以住宅小区综合治理联席会议为纽带,实现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各镇属部门或单位通过设定的不同权限进入航头镇社会治理诚信管理平台,详细地了解到居民的物业管理费缴纳等个人诚信信息,从而畅通了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渠道,为行使审批权责提供大数据支撑。三是启动绩效考核机制。每年由物业管理费收缴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对自建动迁小区物业管理费收缴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对象主要是物业公司及居委会、工作站,考核内容主要是物业管理费收缴率、居民满意度、物业管理费收缴配合情况等内容,并将其列入年终绩效考核范围。四是实行福利待遇挂钩机制。通过将居民个人的物业管理费缴纳情况与福利待遇挂钩的形式,各职能部门或单位对照部门责任榜单严格把关,严惩不诚信行为。对有需要入党入团、评优评先、竞岗晋升等人员,相关镇属部门或单位必须提前核查其物业管理费缴纳情况,若发现其未缴清物业管理费的,应采取措施督促其尽快缴清物业管理费。对有享受各类镇、村(居)级补贴、补助、慰问等福利待遇以及需要出具相关证明的人员,相关镇属部门或单位必须提前核查其物业管理费缴纳情况,若发现其未缴清物业管理费的,应采取措施督促其尽快缴清物业管理费。五是执行检查督查机制。镇人大对物业管理费收缴诚信管理相关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镇审计部门、财政所对物业管理费收缴相关工作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镇其他职能部门或单位依照职权,定期对航头镇自建动迁小区物业管理费收缴诚信管理工作开展检查督查工作,重点检查工作完成情况、程序规范程度、相关数据的真实性等等。对在镇各职能部门及各基层单位工作的干部、党员、团员、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经催缴仍拒不补缴物业管理费的,镇纪检监察部门和党团部门及时督促其尽快补缴物业费;对申请享受镇级、村级叠加的福利待遇的和申请入党、入团、入伍、就业援助、评优评先、提拔晋升等事务的,若存在欠缴物业费等不诚信行为时实行一票否决。据统计,在开展对重点人群催缴过程中,涉及欠缴物业费的体制内人员(包括镇班子领导干部,科室长,工作人员及临时聘用人员等)、党员团员及其积极分子、两代表一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其他先进分子和优秀代表等群体,欠费人数由最初的397人减少至目前的3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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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效

(一)小区物业费收缴率逐步提升,居民社会诚信意识显著强化。通过广泛宣传、合理引导、部门把关、联合惩戒一票否决等系列动作,让小区居民充分意识到“一旦有欠缴物业费等失信行为后,在今后办理一些事务以及享受一些福利待遇时将处处受限”。随着航头镇自建动迁小区物业费收缴率从最初的10%-20%到目前的80%-90%,实现了数据上的大提升,但更重要的是其中映射出小区居民物业费缴费意识的增强以及社会诚信意识的强化。

(二)物业公司制度化、规范化意识逐步强化,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作为小区物业管理和服务的责任主体,物业公司在物业费收缴率提升的同时,想尽办法提升物业管理和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以“一小区一方案”为依托,进一步提高了业主对物业管理的满意率,让广大业主有更多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以住宅小区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为新目标,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人员、岗位、培训、考勤、奖惩等各项管理制度,发挥制度建设、队伍建设、激励机制在物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适应新的发展形势和民生需求,转变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模式,拓展与业主的沟通渠道,尽最大努力快捷高效解决小区存在的管理问题和业主的服务需求;进一步公开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和服务定价等基本信息,定期在公开栏里张贴物业费收缴使用的情况说明,接受广大业主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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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社会诚信体系逐步建立,社会风气正能量显著增强。将物业费收缴纳入诚信管理平台,是我镇探索建立诚信管理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利用诚信管理平台解决我镇长期存在的疑难杂症的首次尝试。今后要适时将违法建设、破坏房屋承重结构、“群租”、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等情况逐步纳入社会治理诚信管理体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具有航头特色的社会治理诚信体系,使其在改善社会风气、弘扬社会正能量、建设诚信航头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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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