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四大举措同时发力 推进互联网信用体系建设

证券时报网2018年10月25日21:17分类:中央动态

互联网时代的快速发展,也给社会征信体系的建设提出更高要求。近日,央行征信管理局局长万存知在央行媒体沟通会上对当前我国征信业发展情况进行了介绍。据他透露,央行正推进互联网信用体系建设,这是央行下一步征信工作的重点,目前在着手研究制定相关制度方案。“现在一些发达国家在研究通过替代数据(即非信贷数据),并利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把一些征信、金融服务没有覆盖的人群纳入服务范围”。

据了解,为推进互联网信用体系建设,央行主要在以下几方面同时发力:

一是继续建设和完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尽快实现信息覆盖范围从银行全域向证券和保险全域扩展;

二是推动百行征信与征信中心形成“错位发展、优势互补”的格局,通过市场化的方式建立百行征信与市场主体之间的信息共享利益机制,实现互联网金融、互联网电商等领域的信用信息覆盖;

三是在P2P网贷机构借款人恶意逃废债名单纳入征信系统工作的基础上,实施推动小贷公司、网贷机构全面接入征信系统,实现彼此间信息共享和风险联动预警,快速识别和有效化解潜在金融风险;

四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和服务的力度,探索政府依条件向征信系统定向提供企业和个人的信息和数据的路径和方式,提高政府信息的使用价值。

今年年初,央行向百行征信发放了个人征信牌照,这在外界看来,是我国个人征信领域发展的标杆式事件,意味着我国个人征信体系市场化建设又迈出重要一步。据万存知透露,百行征信将与央行征信中心形成互补,征信中心的信息主要来自于银行及部分证券、保险公司等传统金融机构,目前百行征信的信息则来自于非传统金融机构,初期合作的主要是一些网贷机构。截至目前,百行征信已与241家机构签署信用信息共享合作协议,涵盖P2P、网络小贷、消费金融等,并于10月12日与部分机构正式开始系统介入测试工作,预计今年年底可向市场提供个人征信服务。

“征信机构需要先采集信用信息,才能对外提供服务。而采集信息和提供服务都是逐步扩展的过程,不可能一步到位。所以百行征信向市场提供征信服务的初期,服务规模不会太大,但未来会逐步扩展。”万存知说。

在完善金融领域的信用信息体系建设的同时,央行也在会同税务、工商、司法等其他行政司法部门建设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共享力度,建设全覆盖的社会征信体系。例如,今年6月以来,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常态化共享和发布失信黑名单月度分析报告,并利用大数据技术手段,广泛归集大数据失信信息,每月认定发布一批大数据失信黑名单,作为失信黑名单的重要组成部分。2018年9月,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新增失信黑名单信息超33万条,涉及失信主体超28万个。

征信记录对信用主体日常生活的重要性日益加深。万存知表示,如果出现不良记录将会在多方面对信用主体带来影响。首先,到银行或其它机构借款会变得更难,要么借不到,要么成本高;其次,社会生活甚至政治活动会受到约束,比如现在不少企业在人员招聘时,信用记录是重要参考信息,竞选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也会参考信用记录。此外,一些严重违规、恶意逃废债的主体,会受到部门联合惩戒,乘坐高铁飞机、出国旅游都受到限制。

此外,央行在完善信用体系建设的同时,也在加大对违反征信管理规定的处罚力度,保障征信信息安全。

“总体来看,目前征信信息安全压力较大,形势比较严峻,不过风险可控。”万存知说,现在很多平台打着征信服务的旗号开展业务,工商局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工商注册的企业中,企业名称或业务范围里含有征信和信用服务的公司达50多万家。但依照法律法规,市场主体开展个人征信业务必须经过央行总行审批,开展企业征信业务则要在央行省一级分行备案,没有经过审批或备案的,都是属于“无证驾驶”,下一步央行将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逐步清理,加大对非法征信活动的惩戒力度。

据介绍,为确保征信信息安全,目前央行主要采取了四方面措施:一是要求征信机构必须对系统安全负责,及时升级系统;二是要求接入央行征信系统的机构采取措施,保证报数和查数环节不能出问题;三是对征信机构和接入机构采取年度考核评级,对高级别和低级别机构进行分层监管;四是在监管方面采取措施,包括非现场监管、巡查、执法检查等。(孙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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