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对失信“一日游”开展联合惩戒 维护旅游良好秩序

诚信苏州2018年10月26日11:06分类:地方动态

昨晚(10月24日),央视《东方时空》栏目就苏州“一日游”存在导游不守信、行程缩水等问题进行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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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播出后,苏州市旅游局高度重视

第一时间响应,立即出台

《关于央视失信的苏州“一日游”报道中反映问题的处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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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8点

市政府立即召集市旅游、公安、工商、税务、园林

等部门及各区负责人举行会议

会议就进一步强化全市旅游市场监管

提升全市旅游品质进行全面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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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提出要加强信用监管,加大信用联动奖惩力度↓↓↓

  已采取的联动惩戒 

 1.旅游行政处罚与流动人口积分制挂钩 将被旅游行政处罚人员情况通报公安部门,影响其流动人口落户条件中的积分。

 2.依法收回唐寅园管理权 唐寅园多次受到游客投诉。2016年市文化部门依法收回管理权。

 3.定园景区被取消3A级景区等级 2017年,因游客投诉较严重,该景区被取消3A级景区等级,且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A级景区资格。

 4.对旅游购物场所实施 “黄名单” 制度 2017年起,将游客投诉多、媒体曝光多、检查问题多的旅游购物场所列入“黄名单”,由旅游、公安、工商、物价、质监等部门提高检查频次,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一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刻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给予处罚,并将处罚信息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5.旅行社诚信体系管理平台 全市300多家旅行社、9000多名导游,其21大类、51小类信用记录和信用指标已录入该平台。其整合后的诚信数据中,既包含了政府管理部门、旅游消费门户网站、第三方评价网站的旅行社诚信信息,让游客对旅行社有一个可量化的横向比较,从而方便其对旅行社服务商做出自主判断和选择,以此促进旅行社企业加强自律。目前,该平台已接入市诚信管理平台。

小编tips: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文化和旅游部等部门针对旅游领域严重失信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达成

关于对旅游领域严重失信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联合惩戒的对象为:旅行社、景区以及为旅游者提供交通、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等服务的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

游领域严重失信情形包括:

1.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

2.旅游经营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属于旅游经营者主要责任的;

3.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因侵权、违约行为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被人民法院判决承担全部或者主要民事责任,或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

4.旅游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旅游从业人员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

5.旅游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因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损坏公共设施、破坏旅游目的地文物古迹、违反旅游目的地社会风俗等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法院判决承担责任的;

6.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

7.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旅游领域严重失信情形根据《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而相应调整。

联合惩戒的实施方式:

1.依法限制失信当事人进入旅游市场。(实施单位:文化和旅游部等其他有关市场准入部门)

2.限制企业经营时的审慎性参考。对失信当事人依法采取取消旅游领域等相关经营资质或限制性经营等措施。将失信状况作为失信当事人重新从事旅游经营审批的审慎性参考依据。从严审查失信当事人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申请。(实施单位:文化和旅游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其他有关市场监管部门)

3.对严重失信责任主体,限制其取得认证机构资质;限制其获得认证证书。(实施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4.加强旅游经营和服务质量监管。对失信当事人从事旅行社、景区以及为旅游者提供交通、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等服务的经营活动加强审查和监督检查。(实施单位: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等相关部门)

5.作为导游证审验换发及领队资格确认时的重要参考。将失信当事人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作为其导游证通过审验换发及领队资格确认的重要参考。(实施单位:文化和旅游部)

6.供纳税信用管理时的审慎性参考。在失信当事人纳税信用管理中,将失信状况作为信用信息采集和评价的审慎性参考依据。(实施单位:税务总局)

7.按程序及时撤销相关荣誉,取消惩戒对象参加评先评优资格,不得向惩戒对象授予“文明单位”“道德模范”“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工人先锋号”等荣誉。(实施单位:中央文明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有关部门)

在行动!

为进一步震慑涉旅违法犯罪、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苏州相关部门将依法加大对旅游领域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剑指“不合理低价游”顽疾,用行动彰显决心。加快推进旅游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全市旅行社、导游和领队信用档案,规范不良行为信息记录,实行信用信息社会监督。同时,将加大旅游领域严重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公布严重违法的企业和个人信息并实施联合惩戒,维护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和消费环境,强化诚信经营市场导向,努力提升广大游客满意度、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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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