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省泸州市“双公示”第三方考核评估结果出炉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8年11月02日16:59分类:地方动态

新华信用成都11月2日电(分析师裴谦、刘长源) 近日,四川省泸州市对全市具有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权力的部门(单位)“双公示”工作进行全面清理,同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市“双公示”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专项考核评估,并就考核评估结果予以了通报,总体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双公示”基础工作开展情况较好。所有被评估部门(单位)均积极开展“双公示”清理工作,明确“双公示”牵头部门及工作负责人,其中市城乡住房建设局、合江县(县级层面)等单位已建立相对完善的“双公示”工作机制,“双公示”工作开展情况较好。

二是“双公示”数据归集规模有较大提升,并已实现与“信用中国(四川泸州)”网站的对接共享。根据“信用泸州”网站平台提供的数据信息,截至2018年8月20日,“信用泸州”平台共归集了来自30个部门(区县)的276,567条“双公示”数据,较2017年底增长236.93%,数据归集规模有大幅度提升。

三是“双公示”工作落实情况有较大改善,但工作方式仍需改进。截至2018年8月21日,泸州市10个市级部门(单位)、1个园区管委会和7个县级部门中,除市商务局、纳溪区林业局外,其余(部门)单位均按照市信用办下发的模板完成“双公示”目录的编制、公示工作。“双公示”专栏建设情况方面,所有被评估单位均在门户网站设立有“双公示”专栏或信用专栏,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但古蔺县的“双公示”专栏于2018年4月份停止更新,叙永县“双公示”路径较为复杂,用户检索困难。

此次评估中暴露出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双公示”工作重要意义认知程度及工作态度有待加强。参与评估的10个市级部门,7个县(区)及1个园区管委会对“双公示”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程度和工作态度高低不一,工作落实程度不均衡。

二是“双公示”工作机制有待改善。根据评估结果,全市存在两种“双公示”工作机制:一是各部门(单位)的业务部门(行政审批科、行政处罚科等)通过市信用办给各(部门)单位开的端口自行报送“双公示”数据;二是各部门(单位)的业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报送数据,由专人负责“双公示”数据的审核、上传和报送。

三是“双公示”信息在自做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公示的制度落实效果差。根据国家对“双公示”工作要求,“双公示”信息应自做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在网上进行公示。根据评估结果,除江阳区(公示率50%)、合江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外(公示率78.8%),所有被评估部门2018年7月份产生的“双公示”数据均在网上进行了公示。但自做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的比率较低。

对考核评估结果中暴露出的问题,泸州市信用办已责成相关部门(单位)按照《泸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双公示”工作第三方评估的通知》(泸市信用办〔2018〕25号)要求,完善“双公示”工作台账,规范公布“双公示”目录,主动及时、准确、全量公示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信息,确保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将“双公示”数据信息推送至“信息中国(四川泸州)”网站对外集中公示。同时责令被评估的各部门(单位)对照各自部门(单位)第三方机构评估报告,对抽查出的问题及时查漏补缺,对照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有无问题均以书面形式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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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迎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