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民:做好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者和推动者

《中国信用》2018年11月14日17:07分类:信用研究

不久前,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公布了《8月份新增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公示及公告情况说明》。在附表《新增限制乘坐火车和民用航空器公示名单》中,“高铁坐霸”孙赫出现在名单中,经铁路总公司认定,被限制乘坐所有火车席别。“惩戒兑现”消息一出,许多网友拍手称赞。

这是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自今年6月来第三次发布《失信黑名单月度报告》。如今,这份《失信黑名单月度报告》已成为政府部门开展市场监管及社会治理“风向标”,市场主体和广大社会公众防范风险的“指南针”。

“‘信用让生活更美好’,道出了我们每个信用工作者的心声。近几年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讲诚信、讲信用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但与此同时,由于失信成本较低,部分市场主体和个人信用意识淡薄,违法违规、损人利己的失信行为时有发生,对广大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造成不利影响。为更大程度发挥黑名单信息作用,为政府部门开展市场监管及社会治理提供参考,为市场主体和广大社会公众提示风险,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将定期在信用中国网站发布《失信黑名单月度报告》……”在今年的城市信用建设峰会上,国家信息中心副主任周民首次以国家公共信用中心主任的身份公开参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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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主任周民

2017年9月,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成立,成为国家发展改革委直属事业单位。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浪潮中,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成立有何意义?又将如何推动信用信息共建共享共用?就此,记者专访了国家公共信用中心主任周民。

推动信用信息共建共享共用

记者:去年,中央编办批复设立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您认为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承担什么样的角色和使命?

周民: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是2017年9月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成立的国家发展改革委直属事业单位。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和跨地区跨部门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信息共享工作;推动公共信用信息依法向社会机构开放,为有关部门和社会提供信用信息服务;制定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与服务标准规范,指导各地区、各部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归集系统建设和应用服务;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承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和发展改革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近年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展迅速,成效显著,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和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意义深远。其中,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和应用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任务艰巨、意义重大。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将通过履行职责,成为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者和推动者。

提升联合奖惩协同监管成效

记者:目前,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入了二期工程,请问二期工程的重点任务是什么?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作为公共信用信息“总枢纽”,目前联通了哪些地方和部门的数据?如何解决信息重复或者不对称的问题?

周民: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作为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的“总枢纽”。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及国家统一数据交换平台,联通了44个中央部门、全国31个省级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信用平台,截止目前该平台信用信息归集总量约284.44亿条,涉及工商、税务、环保、食药、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多个领域,包括:红黑名单信息、法人基础信息、重点关注名单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其中,中央部委提供信息67.68亿余条,地方平台提供信息107.76亿余条,其他社会机构提供信息109亿余条。

从目前来看,这些信息确实存在重复或者不对称的问题。我们主要采取以中央部委提供的信息为基准,以地方平台和其他社会机构提供的信息为补充的方式解决这一问题。

信用二期的重点任务主要有两方面:

一是加大信用信息归集整合力度。增加联通43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扩大到100个中央和国家机构信用信息归集,加大信息归集整合力度。同时将拓展行业协会、城市信用、电商平台等多维数据来源,推动实现公共信用信息全覆盖。

二是构建全方位、多层次、条块结合的信用信息共享及应用的平台,主要包括“四库、一平台、两网站、七系统、N应用”,“四库”指的是基础数据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对照库、主题信用库和业务数据库,“一平台”指的是公共数据交换平台,“两网站”指的是信用平台政务外网门户网站和“信用中国”互联网门户网站,“七系统”指的是公共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对照库系统、全国城市信用状况监测系统、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行业公共信用信息系统、联合奖惩协同应用系统、信用大数据分析系统、大数据黑名单数据库系统,“N应用”指的是互联网应用服务区、信易贷、信易租、信易行等应用。

记者:除了实现全国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共享共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也为开展基于信用的监管和服务以及信用联合奖惩制度发挥了重要作用。请问在推进信用联合奖惩的过程中,平台在是如何向部委和地方提供服务的?

周民: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通过多种方式支撑跨部门、跨地区红黑名单信息共享和信用联动奖惩。

一是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有关部委和全部省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批量推送联合奖惩红黑名单信息,并定期全量更新。

二是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联合奖惩应用子系统,建立起奖惩对象、奖惩措施、执行部门之间的映射关系,通过接口嵌入和浏览器插件等方式,与部委和地方相关业务系统实现对接,支撑联合奖惩精准实施和执行结果的及时反馈。

三是为各部门、各地方开通联合奖惩应用子系统账号,实现红黑名单的在线查询和联合奖惩执行反馈。

组建信用应用矩阵提升运营水平

记者:“信用中国”网站是政府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权威门户网站。开通三年来,网站在不断升级,同时各地方网站已统一接入国家平台,请问下一步对网站的工作安排是什么?

周民:“信用中国”网站建设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2015年6月网站1.0版正式上线,解决了“有”和“无”的问题,初步向社会提供了信用信息查询和政策宣传的窗口。

第二阶段是2017年10月网站2.0版本上线,实现栏目内容升级改版,综合展示了各领域、各地区信用建设情况。目前,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快速全面推进,信用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社会公众对信用服务的需求也日趋扩大,“信用中国”网站亟需进一步加强信用信息公开力度和水平,提高信用信息服务能力,减少和消除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不对称状态,防范信用风险的发生。

因此,今年启动了第三阶段——“信用中国”网站3.0版本建设,目前招标工作已经完成,预计于今年底正式上线。“信用中国”网站3.0版本建设将从基础性、宣传性向功能性和服务性拓展,一方面将以丰富完善功能目标为方向,指导推进业务系统目标建设;另一方面通过组建信用应用矩阵、提升智能化运营水平、优化用户体验、全面强化应用安全保障,以此将“信用中国”网站打造成集信用信息综合公示、信用政策宣传引导、便捷查询服务、完整信用服务链于一体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窗口。

健全信息安全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

记者:我们注意到,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已与许多银行、征信机构、大数据公司、电商企业等签订了信用信息共享协议,请问在与第三方机构共享信息的同时,如何做好信息保护工作?

周民:在信息保护方面,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在与第三方机构共享信息之前,与他们签署信息共享保密协议,明确信用信息安全管理责任,并对第三方机构提出严格的安全要求,如要求第三方机构必须达到相应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级别,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安全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严格隐私数据保护要求,对于自然人与法人的隐私信息及其它敏感的信用信息应加强安全保护,其采集、存储、传输、应用和保护都应符合相应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规定。

二是对公共信用信息数据进行安全分级管理,分为可公开可共享类、有条件公开和共享类、不公开可共享类、不公开不共享但是可有条件使用类等。

三是加大信用信息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开展信用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落实系统安全和数据安全要求,建立完善信用信息安全应急处理和责任追究机制。

持续开展公益性信用修复培训

记者:前不久,由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指导首届公益性信用修复专题培训班在厦门召开。下一步对于加强失信主体信用修复有何安排?

周民:2018 年9 月27-28日,为期2天的首届公益性信用修复专题培训在厦门成功举办。本届信用修复培训班由国家发改委财金司、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指导,厦门市发展改革委主办,北京信世界社会创新发展中心、中宏网、《中国信用》杂志承办,厦门致诚信用公益性基金会作为支持单位,共68家企业102人参加培训。经过培训相关人员参加在线系统考试、签订信用承诺书,29家企业通过信用修复并将在“信用中国”和“信用厦门”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在经过一系列整改和复核后,其相关失信信息将从“信用中国”等平台下线,完成企业的信用修复。

本届培训班是信用修复培训的一次有益探索,不少学员纷纷表示自己的失信记录终于可以按规定申请修复,但与此同时,也有不少该领域的其他失信人或其他领域的失信人纷纷致电联系会务组,希望能够有机会参加信用修复的相关培训,表达对学习信用知识的渴望,以修复自己的信用记录。

通过举办首届公益性信用修复专题培训班,我们初步形成了可复制的模式,对促进信用修复工作有重要意义。下一步我们计划采取此模式在泉州、重庆、北京、上海等地方持续开展公益性信用修复培训,并将不断优化培训方式和课程,丰富并完善线上考试平台,不断积累经验,并将此种培训模式推广到其他地方。

更大程度发挥黑名单信息警示作用

记者:《失信黑名单月度报告》自6月发布以来已成为广大网民关注的热点。《失信黑名单月度报告》发布的背景是什么?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方面?报告的意义和作用是什么?

周民:近几年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讲诚信、讲信用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但与此同时,由于失信成本低,少数市场主体和个人信用意识淡薄,违法违规、损人利己的失信行为时有发生。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五次会议上,着重强调,要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在今年6月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指出,要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黑名单制度,强化信用约束,对侵权假冒、坑蒙拐骗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公开曝光、坚决整治,让失信者受到惩戒和震慑。

为更大程度发挥失信黑名单作用,监测黑名单信息变化情况,发现失信行为高发的重点领域区域,自今年6月起,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每月在信用中国网站常态化发布《失信黑名单月度分析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失信黑名单总体情况,每月黑名单新增和整改退出情况,每月新增黑名单的地区分布、失信重点领域分析、失信行为特征分析以及典型案例分析等。失信黑名单月度分析报告的发布,可以为政府部门有针对性的开展市场监管及社会治理提供参考,为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提示风险,同时也对相关失信主体形成舆论压力,督促失信主体主动纠正失信行为,履行法定义务,增强社会诚信意识,提升社会诚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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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杜青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