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缓释工具迎转机:挂钩民企债CRMW发行超20亿

证券时报网2018年11月22日16:16分类:行业市场动态

为稳定和促进民企债务融资,自10月份央行宣布引导设立民企债券融资支持工具以来,在过去短短一个多月时间,银行间市场的信用风险缓释凭证(CRMW)发行如雨后春笋。借着纾困民企融资难融资贵的政策东风,信用衍生品交易市场沉寂多年后迎来一波交易高潮。

据证券时报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日前,在过去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共创设16笔挂钩民企债券的CRMW,名义本金23.4亿元,支持债券发行的规模超70亿元。还有5单挂钩民企的CRMW已完成信息披露,将于近期完成创设。

在民企债券发行阶段同步发售缓释凭证的创新机制下,近一个月,民企发行人的债券融资压力有了实质性释放。实际上,CRMW创设至今已有8年,但直至近期在纾困民企融资的政策环境下才受到外界更多的关注。业内人士表示,随着刚性兑付的逐步打破,我国信用衍生品市场的发展亟待提速,一些制约市场发展的机制、政策则需更新完善。

吸引低风险偏好投资者认购

据了解,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发挥的功能相当于给债券投资上“保险”。2010年,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银行间市场信用风险缓释工具试点业务指引》,创设了缓释凭证(CRMW)和缓释合约(CRMA)两种盯住单一债项的信用风险缓释工具。2016年,交易商协会发布修订后的《银行间市场信用风险缓释工具试点业务规则》(下称《规则》),在此基础上又推出信用违约互换(CDS)和信用联结票据(CLN),至此将信用风险缓释工具扩围至四种。

今年10月中旬,中债增进创设“18荣盛SCP005信用风险缓释凭证”,并联合杭州银行分别创设“18红狮SCP006”缓释凭证,联合宁波银行分别创设“18富邦PPN003”缓释凭证。这也是交易商协会2016年发布《规则》以来,首批挂钩民企债券的CRMW。

近一个月来,“民企债券+CRMW”同步发行的模式之所以能够迅速推广,除了有政策暖风频吹的助力外,CRMW发行和定价机制的创新也契合了市场的需求。

多位参与缓释凭证创设的市场人士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挂钩民企债券的CRMW发行有两大亮点:一是采取在债券发行阶段同步发售CRMW的方式,让CRMW的发售与债券的发行相互配合与支持。投资人先获得CRMW的预获配量和价格,同步以不少于预获配凭证的量申购债券,最后以债券获配量来确定缓释凭证的正式获配量,降低债券投资的风险,吸引更多低风险偏好的投资者参与,解决债券融资难的问题。

“从目前的发行结果看,引入CRMW同步发行后,一些原本风险偏好低的投资者也乐于参与进来,债券认购倍数陡增,进而也推动债券利率的走低。”一接近监管部门人士对记者表示,创设“民企债券+CRMW”同步发行的初衷是解决融资难,实践后发现CRMW对解决融资贵也有潜在影响。

有了缓释凭证的加持,近期一些民企债券发行成本下降明显。例如,几乎在同一时期发行的的“18荣盛SCP005”和“18荣盛SCP004”,因前者配有CRMW,债券发行利率较后者下降了3个基点。

费率定价层次分化

挂钩民企债券的CRMW发行的另一大亮点,来自于采用簿记建档的方式定价。据上述接近监管部门人士介绍,原来的CRMW一般由创设方在一对一询价后直接定价,投资人参与程度有限。如定价产生偏差,会影响投资人申购的积极性。近期发行的CRMW,创设方先通过前期询价和成本考量确定价格区间,在CRMW预配售阶段让投资者报价确定最终定价。这种方式提高了定价过程信息透明度,定价更贴近市场需求。

随着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参与,CRMW的定价也日趋合理。从已有CRMW产品看,越来越多的产品年化保护费率落在1%~2%区间,有的甚至超过2%,比最初几单0.4%左右的费率高出不少。有业内人士分析称,未来随着挂钩主体资质的下沉,费率还会更加有层次。

CRMW的定价也有多种方式,除了上述通过簿记建档让市场投出最终价格的方式外,也可以采用国际通行的根据历史违约数据等设置定价模型估值确定。

有市场人士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我国现有债券历史违约数据并不多,所以定价模型的估值体系就会比较简单,不会很精准,与市场交易定价会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CRMW定价的重点也会是在摸索更为成熟的定价模型,收敛这两种定价体系之间的差距。

资本缓释需尽快明确

据央行副行长潘功胜介绍,初步估算民企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可能会形成1600亿元规模。从目前已经创设的CRMW产品来看,创设金额多在1亿元~2.5亿元。海通证券分析师姜超称,粗略预计1600亿元可以创设800只~1000只的信用保护产品,假设此后单只CRMW对债券发行量的覆盖率平均在50%,那么1600亿元的规模大约可以覆盖3200亿元的债券规模。

这就意味着,如果创设量达到预计规模,大部分明年到期的民企债可以被覆盖得到,对缓解民企特别是低等级民企融资问题会有一定效果;同时也预示着,沉寂多年的信用衍生品工具迎来快速发展的机遇窗口期。

不过,尽管随着刚性兑付环境打破,投资者对信用风险愈发重视,信用衍生品工具的市场需求逐步被激发,但这一市场顺畅而长久的发展不能单靠当前纾困民企融资的政策东风,相应的监管政策、市场准入等配套制度亟待完善。

有市场人士就呼吁,随着违约事件的增加,与投资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相关的资本缓释问题需尽快明确,这样才可有效激发投资者对信用衍生品的兴趣。

实际上,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商业银行采用内部评级法,可以审慎考虑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的风险抵补作用。但据了解,在目前的实际操作中,由于资本缓释的具体操作未明确,即便已经采用了内评法的银行也比较谨慎,不敢实施资本缓释。

“目前阻碍信用衍生品发展的一大困境就是资本缓释问题未明确,根据国际通行的监管要求,所有类型的银行都可通过信用衍生品缓释资本。建议我国监管政策与国际监管要求保持一致,明确银行的资本缓释问题,这样会有更多银行愿意参与。”北京一参与CRMW发行的市场人士称。

此外,如果允许更多参与者进来,也利于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的发展。目前,银行间市场信用风险缓释工具核心交易商有49家,一般交易商有28家,主要集中在中大型银行、证券公司、非法人金融产品等,保险机构、多数城商行和农商行并不能参与。

“我国的信用风险缓释工具是在吸取了国际金融危机教训的基础上进行本土化创新,相对简单基础。从对冲风险的角度看,基础的信用衍生品市场还是要发展的,所以相关的政策机制需要更新完善。”上述市场人士称,很多中小银行购买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的意愿很高,但因为没有衍生品交易资格,被拒之于市场之外;外资行虽然有交易资格,但由于我国衍生品交易在终止净额、担保品管理、资本缓释要求等法律法规层面未明确,也不愿参与。(作者 孙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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