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部分煤炭领域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公告

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2018年12月07日15:41分类:行业市场动态

为精准开展对煤炭领域企业的分类监管,促进行业规范发展和市场健康运行,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和相关大数据机构,按照公益性、综合性原则,利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大数据技术,对全国19000余家煤炭领域企业开展了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根据2018年第1期试评价结果,共计评出“优”级企业85家、“良”级企业7788家、“中”级企业9710家、“差”级企业2128家。

评价结果将按区域推送至地方各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及煤炭行业监管部门,用于实施分级分类信用监管参考,对评价结果为“中”、“差”级的企业进行重点关注、增加检查抽查频次,对评价结果为“差”级的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并督促其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信用中国”网站将按月更新和发布评价结果为“优”级的企业名单,并逐步对评价结果为“良”、“中”级的企业开放自查询;被评为“差”级的企业第一次由企业限期自我整改,连续两次及以上评价结果为“差”级的企业名单即行公示。请相关煤炭领域企业增强合规经营、守信践诺和诚信自律意识,积极通过履约整改和信用修复,提升信用水平。同时,鼓励社会公众对本次公布的相关市场主体进行监督,相关情况可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异议投诉通道进行举报、反馈(投诉举报链接:https://www.creditchina.gov.cn/tousujubao/),经核实后的社会监督信息将作为完善评价结果的重要参考。

现将本期评价结果为“优”级的企业信息予以公告,名单如下:

2018年第1期煤炭领域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优级企业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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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崛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