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加快推进“信用治超” 十类严重失信行为将面临联合惩戒

新华信用2018年12月27日12:39分类:地方动态

新华信用太原12月26日电(分析师 白赟)近日,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公布了“山西省2018年第三季度治超严重失信当事人名单”,介休、泽州、垣曲的三家道路运输企业,因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的10%,将面临多部门联合惩戒处罚。

“受现行法律法规制约,对违法超限超载往往采取行政处罚为主的管理手段,失信成本过低,威慑力有限。以信用手段加强对超限超载运输的惩戒,提高严重违法失信的成本,有利于更好治超。”山西省治超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主体将面临市场准入、融资消费、享受优惠政策受限等三大类共26条惩戒措施。”

山西省在超限超载信用治理方面起步早、动作大、效果好。早在2007年,山西就出台了《山西省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实施细则》,实行非法超限超载车辆“黑名单”制度。2017年,《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确保公路运输秩序和交通安全的通告》明确,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实施处罚后,要将车辆及企业违法信息纳入信用信息系统,依法实施惩戒。十多年来,山西省超限超载率始终控制在0.2%以内,保持在全国最低水平,成为全国各地治超工作的标杆。

据了解,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中国人民银行等36个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备忘录将十种行为列入失信黑名单。

这十种情形包括,一是货运车辆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二是货运车辆驾驶人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三是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被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业整顿的;四是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擅自改装机动车,情节严重,被吊销经营许可的;五是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被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处以2万元以上罚款,或者1年内被给予3次以上行政处罚的;六是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超限运输行政许可,或者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七是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驾驶人、源头单位、大件运输企业无正当理由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八是因堵塞交通、强行冲卡、暴力抗法、破坏相关设施设备,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九是因违法超限超载造成重大责任事故且负同等责任以上的;十是暴力抗法致人死亡或伤害的。

山西省治超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山西省还将推进信用评价结果在交通运输各领域各环节的应用,发挥“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作用,逐步起建立跨部门、跨行业的信用奖惩联动机制,要在全行业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治超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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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宫晴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