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谈信用】通化市市长刘化文:全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全面改善营商环境

新华信用2018年12月28日19:43分类:信用观点

新华信用长春12月27日电(记者 关子儒)吉林省通化市在信用工作建设中,以全面改善营商环境、助力民营经济发展为侧重,不断总结学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先进城市经验,同步推动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2018年5月以来,通化市城市信用指数排名上升百余名,连续六个月领跑吉林省。近日,记者就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问题专访了通化市市长刘化文。

记者:据统计,过去的6个月内,通化市城市综合信用指数一年内提高了189名,在体制机制上,通化市做了哪些工作?

刘化文:2018年是通化市信用建设工作全面发力的一年。一是建立健全信用制度,筑牢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通化成立了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通化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县(市、区)政府、47个市直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分管领导主抓、业务科长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通化市全年共起草、出台了《通化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9个信用工作文件,完善了制度建设和标准体系。

二是明确年度目标和责任分工,强化任务落实。通化市根据吉林省年度工作推进计划,结合实际,印发了《通化市2018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明确了年度目标、主要任务、部门责任分工和月份推进计划,针对各部门完成情况开展考核督导,同时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列入市政府对县(市、区)政府绩效考评当中。

三是不断优化“信用通化”网站,有效推动相关工作开展。通化依托“信用通化”网站,转发国家信用体系建设顶层文件和政策法规,及时发布本市信用动态和制度建设,形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宣传阵地和有效载体。

四是统筹推进工作开展,形成全市一盘棋。通化市狠抓工作落实,市直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推动信用工作合力。各县(市、区)按照要求,全部制定了全年任务目标和责任分工,并结合实际,形成了各具特色和亮点的工作局面,其中二道江区开展信用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辉南县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与行政审批有效结合;通化县以执业医师为试点,建设重点人群信用档案;集安市积极加强旅游合同监管,营造诚信放心旅游环境。

五是注重收集基础信用信息,构建联合奖惩基石。通化市定期督导“双公示”报送情况,并将信息公开至“信用通化”网站,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目前共收录27个部门、7个县(市、区)“双公示”信息26919条。此外,我市还编制通化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收集整理各部门各行业“红”“黑”名单信息,推动联合奖惩工作实施。

记者:从诚信工作的角度来看,通化在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民营经济发展方面,有哪些行之有效的做法?

刘化文:通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信用工作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作用。一是陆续出台了《关于大力实施“五转”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关于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的意见》《全面推进“只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将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尤其是打造诚信政府作为推动以上工作的重要抓手。

二是重信用、守承诺。将“政府围着企业转、企业有事马上办”作为通化市政府对全市企业的承诺并积极践行。我市印发了《全面推进政务信用承诺及行业诚信承诺实施方案》,将各级政府和公务员在职权范围内的行政事项及行政服务质量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市直各部门、县(市、区)各部门共243个单位签署了政务信用承诺书,做到有诺必践,打造诚信政府。

三是强力推进“只跑一次”改革,进一步梳理规范“四张清单”,做到部门、单位、社会团体全覆盖,权力、服务事项零遗漏。通化市共审核公布98个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3737项,其中“只跑一次”事项3558项,占比95.2%。对公布的“只跑一次”事项,通化逐项开展办事体验,用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检验改革成效,保证改革承诺全面落实。

记者:在通过联合奖惩提高全社会信用意识方面,通化采取了哪些手段,目前形成了怎样的社会效果?

刘化文:通化市出台了《通化市关于加快推进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明确守信联合激励对象,褒扬和激励诚信行为。明确联合惩戒重点领域和严重失信行为,包括偷税骗税、恶意逃废债务等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的行为,以及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等严重失信行为,依法依规加强对失信行为的约束和惩戒。

通过推进“信易贷”,通化对年度纳税信用等级高的企业进行无抵押贷款,已为139户次企业发放38843.32万元。通过构建起综治联动大格局,通化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目前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达92%。全市初步形成“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局面。

记者:下一步,通化市将如何完善信用体系建设,更好地服务于地方社会和经济发展?

刘化文:我市制定了五个方面的工作重点。一是完善平台支撑。通过通化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健全各类主体信用档案,加强信用信息应用。二是进一步扩大联合奖惩范围。构建跨地域、跨部门联合奖惩格局,推动联合奖惩与各项行政职权相结合,建立失信者处处受限的市场环境。三是推进“信易+”项目应用。积极推进“信易批”“信易行”“信易游”等信用工作开展,将公共信用信息作为重要参考依据,为诚实守信者提供更为便捷的公共服务。四是加强信用创建示范效应。以创建“信用通化”为引领,鼓励县(市、区)结合地方实际开展信用创建工作,形成各具特色的信用示范乡镇(街道)、村(社区),打造信用示范街区、企业、商户。五是加强诚信文化建设,积极开展信用主题宣传活动,全面提升社会信用水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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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宫晴晴]